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六公宣 記者 顧元森)不少家長將輕巧、便捷的電動車作為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工具,不過根據交通法規定,未滿16週歲騎電動車上路行駛是違法行為,也存在安全隱患。6月21日,在六合,一名14歲的男生騎電動車時撞到路邊水泥垃圾池,傷勢危重,警方接警後迅速帶着男孩趕往醫院,一路闖了兩處紅燈。
警方供圖,圖由執法紀錄儀截圖。
6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六合公安分局瓜埠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個男孩騎電動車撞到路邊的水泥垃圾池上,頭部流血不止,請民警開車送往醫院。
由於事發路段距離瓜埠派出所較近,考慮到孩子急救搶時間,六合公安分局110指揮中心接警後,第一時間通知瓜埠派所迅速趕往現場,同時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並通知交警部門趕往現場。3分鐘後,瓜埠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只見一名中學生模樣的男孩躺在垃圾池旁,左腿還搭在電動車上,已昏迷不醒。而旁邊的電動車被撞得車身破裂,車架已散,地上流了一攤鮮血。旁邊站着一名驚慌失措的婦女,她是男孩的母親。孩子奶奶站在一旁,嚇得哭個不停。
圍觀者稱,受傷男孩家住附近,今年14歲,在騎車的時候估計是車速太快,一時掌握不了平衡撞到了垃圾池上。“我看到孩子時,嚇了一跳,孩子傷得很嚴重,他的眉骨部位撞了一個六七釐米長、3釐米寬的傷口,全是血,我趕緊報了警。”
民警見狀,顧不上孩子滿頭滿臉的血,與特勤、路人和男孩的爺爺合力將孩子抬上車,之後民警開着警車往六合人民醫院方向疾馳,一路連闖了兩個紅燈,幾分鐘後,警車在砂子溝趕來的120救護車會合。醫護人員首先為孩子止血,隨後,警民合力將孩子抬上了救護車。
到達六合醫院後,因男孩傷勢較重,後來被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長久以來,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多發。涉及到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的事故也不少。孩子在發生險情時,因為害怕、緊張,以及自身的體力、控制能力、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無法第一時間做出判斷,突受一點意外干擾就會造成不可預料的後果。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民警介紹,電動車雖然方便快捷,但中學生年齡小,生理和心理條件均不適合駕駛電動車,一旦遇有緊急情況,他們更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存在極全隱患,希望擁有非機動車的家庭一定要遵章守法,嚴禁未成年人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