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開魯縣人民法院審判庭對被告人李江、李立忠等3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姦罪等一案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被告人李江曾因盜竊、流氓罪先後被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因毆打他人、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被先後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被告人李立忠曾因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江、李立忠分別2013年和2005年刑滿釋放,二人釋放後不思悔改通過利益拉攏、提供庇護、暴力威脅等手段籠絡大量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不斷髮展組織勢力,豢養多名打手,以暴力、威脅和其他手段在通遼市開魯縣境內組織實施了搶劫、強姦、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侵入住宅等大量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嚴重侵害人民羣眾人身財產安全,擾亂當地社會管理秩序,形成以李江、李立忠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上午的庭審中,審判員宣讀了庭前會議情況報告,審判長告知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其他訴訟參與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依法進行法庭調查。
因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社會影響重大,庭審預計持續7天,庭審結束後將擇期進行宣判。
為統籌做好此次案件審理工作,通遼中院制定了庭審方案,多次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庭審保障工作,制定了警務、後勤保障等預案,保障被告人提押途中及庭審期間的安全。同時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為被告人準備了隔離服、護目鏡、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並協調疾控中心工作人員來法院為被告人進行核酸檢測;組織專人對審判庭、羈押室及提押車輛等進行了“地毯式、無死角”的消殺工作;對參與庭審的審判團隊、公訴人、辯護人、法警及相關保障人員配備了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具,確保提押、庭審、還押過程無死角,疫情防控措施無疏漏,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