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訊(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費保康 餘新傳 張源)7月17日,青山區長江邊,一艘貨輪在碼頭卸完貨物,並未像往常一樣離開。據瞭解,這是因為原船長的“駕照”被暫扣,需要重新學習後才能繼續駕船。
7月12日,武漢海事局天興洲執法人員乘海巡12235艇對到港船舶檢查時,發現靠泊碼頭的貨輪自6月5日起,未及時記錄《船舶污染物接收記錄表》和《生活污水排放記錄表》。
多年前,長江船舶污染物主要是由船舶使用污染物處理設備自行處理,但設備維護成本較高、維護技術難度較大,污染物處理難以達標。今年5月,武漢海事部門多次走訪地方政府、港航、航運企業,併到船舶、碼頭、污染物接收單位實地調研,選定了第一批8家試點碼頭率先行動起來,加裝、改造污染物接收設施,製作公示牌,長江干線武漢市內已基本具備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的條件。
《船舶污染物接收記錄表》和《生活污水排放記錄表》是船舶生活垃圾與污水在試點碼頭被接收的重要憑證,需要生活垃圾和污水接收單位的憑證。執法人員看到兩表未及時記錄後,隨即調閲該船行動軌跡、現場詢問在船船員情況後確定,該輪涉嫌將船上產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長江。針對該船的涉嫌違法行為,現場執法人員在完成取證後移交到青山海事處監管科處理。
7月13日,青山海事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該船處以罰款20000元、暫扣當事船長船員適任證書並予以違法記分扣滿15分的行政處罰。
和汽車駕照一樣,船長駕船也需要資質,同時有相關的扣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違法記分辦法》規定,船舶發生污染水域事故,未按照污染事故應急計劃的程序和要求,採取相應措施的,船長違法記分15分。
“下階段,船長將重新培訓才能拿回船員適任證書,他才重新具備駕船資格。”青山海事處相關負責人説。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