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裕鹹案12人獲刑,法治不容“黑惡化”截訪

陳裕鹹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上訪者陳裕鹹被毆打致死案”,一審判決引發輿論關注。

2017年6月3日,陳裕鹹第一次到北京上訪。次日,他被北京神州暢行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的12個截訪成員攔截後毆打致死。陳裕鹹被截訪人員毆打致死3年零5天后,綽號老紀、和尚、東北、法海、老於、老黑等12個非法截訪者的判決下來了。

據新京報報道,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作出一審判決,12個截訪人員均犯故意傷害罪分別獲刑3至14年,其中主犯牛力、蘇日力格獲刑14年,陳雲、郭林鋆獲刑11年。

正義遲到了,但沒有缺席。12名截訪人員獲刑,對陳裕鹹在天之靈無疑是種告慰。

從陷入“種子懸案”被拘留、支付取保候審保證金及賠付受損農户費用,到2017年6月上訪反映後被非法截訪人員毆打致死……陳裕鹹之死,是一幕不折不扣的人間悲劇。

3年來,該案在司法層面激起了不少迴響:從法院認為陳裕鹹情節顯著輕微、不構成犯罪,決定撤銷陳裕鹹“銷售偽劣種子案”,到全部非法截訪者被繩之以法,正義的身影愈發抵近,正義的輪廓愈加完整。

那些曾囂張一時的非法截訪者,因為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益,均受到了刑法的嚴厲制裁,特別是主犯牛力、蘇日力格、陳雲、郭林鋆,四人均獲10年以上的重刑。一門內外勾連的“好生意”,最終換來的是沉重的違法代價,這對那些枉顧法律、漠視生命者也是種警醒。

跳出個案看,這次判決還傳遞出強烈的法治信號。相關惡勢力團伙成員被定罪量刑,折射出國家司法機關掃黑除惡的態度和決心:沒有人可以剝奪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利,更沒有人可以把暴力威脅、毆打他人當作發財致富的“搖錢樹”。截訪跟黑惡化手段媾和,也為法治所不容。

十多名截訪人員獲刑,意味着該案離正義更近了一步。接下來,該案牽涉的更多亂象,顯然也需要置於法律視野下一併打量。

從報道的情況看,被害人家屬還訴諸法庭,要求其確認上猶縣政府截訪行為違法,並賠禮道歉、賠償損失。2019年4月,此案已在贛州中院開庭審理。

從法律上看,這份訴求並不過分。回看案件的經過,牛力等非法截訪者的“倒行逆施”,並非“從石頭裏蹦出來”的,當地有關部門多年來是否存在參與非法截訪的事實,也應該在法律的框架內得到進一步的審視。

2018年,死者陳裕鹹長子陳維樹與次子陳維彬在北京二中院門前合影。受訪者供圖

非法截訪,無論何種名目,都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傷害,不僅有違《信訪條例》,也違反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有關司法解釋,即便有“官方合作”背書,有關部門也應依法作出賠償,有關責任人員也應被追責。

考慮到訴訟案件的關聯性,此前行政訴訟裁定中止的確合乎規定。但目前刑事案件已經落幕,12名相關截訪者獲刑,接下來行政訴訟也應儘快重啓,該追責的追責,該處理的處理,給陳裕鹹親屬和公眾更完整明晰的交代。

因截訪引發的案件,陳裕鹹案並非個案。之前的劉明霞自縊身亡案,也是當地政府截訪,採取封閉看管和毆打體罰等違法措施後,所釀成的死亡“惡果”,尚德松、楊新軍、謝守泉、王煥磊等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非法拘禁獲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年不等。但涉事地方政府卻未曾被“訴諸公堂”。該案行政訴訟走向如何,也令人關注。

是以,在12名截訪人員獲刑後,一度中止的陳裕鹹家人狀告縣政府行政訴訟案,也勢必會受到聚焦。從刑事訴訟到行政訴訟,期望法律的齒輪持續滾動,還原事實真相,伸張司法正義,也更好地傳遞法治精神。

□吳真晗(法律學者)

編輯 陳靜 校對 趙琳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390 字。

轉載請註明: 陳裕鹹案12人獲刑,法治不容“黑惡化”截訪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