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財行業有這麼一句話錢生錢,要是手裏有一筆閒錢的話,相信很多人都會想着做理財,讓手裏的錢不要貶值,也為了能給自己一個穩定的額外收入,不過現在的投資理財,除了傳統的銀行渠道外,還有很多五花八門的理財方式。
比如買商鋪做投資,公司承諾會給包租,每年回報率有多少,但是這裏面的坑可是很多,要是公司沒把商鋪給經營好的話,可能承諾的回報率就實現不了,甚至是一分都不給,今天要説的也是這麼一件事,倒也不是沒實現回報率,只是回報率變少了,我們一起來看看。
承諾5年110%回購
事情要從5年前説起,當時大爺和老伴都已經退休了,每月能領點退休金維持生活,手中也有10來萬的閒錢,本來是想着去銀行投定期,正好有位老同事給他推薦了個買商鋪投資的好事,每年能返10%的利息,5年到期按110%的本金回購。
大爺先是去查詢了該皮革城的資料,併到現場查看,認為這麼大一家皮革城,應該是挺靠譜的,就花12萬購買了間12平的商鋪,每年1月份是如約返還10%的收益,到了今年已經5年期滿了,按照當時的規定,投資公司要以110%的價格回購才對。
在去商場辦理回購時,工作人員先是讓他去税務局交税,然後再拿着税務單來辦回購,總計是交付了6000多元税,由於身體不好的原因,大爺讓老伴自己去辦理回購,老伴並不認識字,工作人員讓她簽字就籤,根本就不知道合同寫了什麼。
到期變原價回購
很快錢就打到了銀行卡上,當初投資時承諾的110%變成了原價回購,這就讓大爺很不滿了,去找該投資公司要説法時,對方還説他在合同上簽字了,已經具備了法律效應,而且三份合同全都在投資公司手中。
在接到老人的求助後,記者也到了該公司瞭解情況,對於老人的疑問,經理也做出瞭解釋,當初在簽訂合同時,肯定有向老人説了不給10%收益,並沒有欺騙老人簽字的情況,不過當時辦理的工作人員也調離了,監控也過去15天被覆蓋,所以沒法查清楚。
至於合同沒給的問題,經理説要送去總公司蓋章,如果老人需要合同的話,等到總公司送過來後,他們可以再給老人一份,由於老人什麼證據都沒有,最終也沒能要回剩餘的10%收益。
小結
其實老人的遭遇算是好的了,承諾的每年10%回報率都有實現,只是在最後回購時,投資公司毀約了,只能按原價回購,而一些比較倒黴的投資者,別説是每年的回報了,就是最後的回購都有難題。
而購買商鋪做理財投資,實際上風險是比較大的,資本上面的操作,很多人都不懂,不管投資公司表面説得再漂亮,操作本質都是一樣的,説通俗點就是空手套白羊,把風險轉移到客户頭上,拿着客户的錢去做投資,商鋪還是屬於公司資產。
在這期間公司運營得好的話,那承諾的回報率就能實現,要是運營得不好,公司面臨倒閉也是正常,到時別説是回購了,要是公司欠下外債的話,商鋪作為公司資產都要被拍賣,投資者血本無歸都是有可能的。
寫在最後
不管投資公司做再多的承諾,高收益的投資理財,相對應的必然是高風險,在做投資時就要做好血本無歸的打算,而作為沒多少經濟收入的老年人,投資方面建議還是選擇銀行的定期好,避免在出現血本無歸後,在生活上沒有了保障。
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