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標業務“戴緊箍”,信託如何突圍?

  “短期來看還是有難度,需要摸索非標轉標的具體操作。等模式成熟了,上量也相對不會那麼難了。”

  遲到但不會缺席。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信託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資管新規頒佈兩年後補齊了的最後一塊拼圖。

  然而,這樣一紙資金信託新規讓不少信託從業人士直呼“壓力山大”。《辦法》從多個維度入手做了新的規定,將對信託行業的地產、政信、證券、消金等主流業務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新規下,過去信託業相關資管同業的一些制度優勢受到削弱。”資深信託業內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經營環境變差本就加大了信託公司自發調整的壓力,新規帶來的政策收緊將產生疊加效應。

  非標業務“戴緊箍”

  《辦法》明確了信託公司的私募屬性定位,還加強了對資金信託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管理。這意味着多年來作為信託公司主要業績支撐的非標業務或將戴起“腳鐐”。

  對於“非標債權資產”的含義,《辦法》指出,除在經國務院同意設立的交易市場交易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之外的其他債權類資產均為非標債權。

  同時,《辦法》明確全部集合資金信託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的合計金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全部集合資金信託合計實收信託的50%;單一客户集中度不超過其淨資產的30%。

  雲南信託研究發展部總經理王和俊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意味着信託公司主流業務中的大客户集中化策略需要進行革新,放棄給予單一優質客户足夠的資金,比如100億元淨資產的信託公司僅僅能給3個地產交易對手各30億元資金。

  “同時,集合資金信託規模可能不夠用。信託公司應該在《辦法》的引導下,改變服務模式,轉為分散給予更多客户更低規模的資金。”王和俊補充道。

  記者瞭解到,《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是信託業“一法三規”體系的一個重要支柱。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袁增霆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次的《辦法》用資管新規的標準及要求對這一重要支柱進行了重塑,長期規範和指導意義重大。

  “最大的影響是過去信託業相關資管同業的一些制度優勢受到削弱。經營環境變差本來就加大了自發調整的壓力,新規帶來的政策收緊將產生疊加效應。新規遵循的統一監管標準,就必將激勵資金信託向資管同業的一般化業態靠攏。”袁增霆對記者進一步分析。

  有資深資管從業人士林峯(化名)對記者坦言,無論是從存量規模還是信託公司對非標業務的慣性依賴上看,整改壓力依然較大。

  根據慣例,重要監管規定執行至少留1年的過渡期,所以信託整改達標日期很可能跨過資管新規給的整改達標最終日期2020年底。

  探索標品業務

  記者注意到,資金信託新規下,不少人士提出了可以依靠標準化集合資金信託規模的擴張做大分母,以便創造非標債權(貸款)空間的辦法。

  中鐵信託研發部黃霄盈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為了做非標業務,先要把標品業務的量做大,這是一個無法避免的趨勢。

  不過,黃霄盈坦言,短期來看還是有難度,需要摸索非標轉標的具體操作。等模式成熟了,上量也相對不會那麼難了。

  在金融監管研究院副院長周毅欽看來,做大分母的成本需要考量。標準化債券或者貨幣市場類產品,如果要迅速做大規模,不僅僅是收益率的競爭,而是渠道競爭為中小散户或者企業司庫提供流動性。

  “而在非標轉標的市場ABS、REITS、私募債等流動性相對較差,接近於非標項目管理的模式,但是監管層面屬於標準化資產。其市場規模也決定了不可能大規模擴張。”周毅欽進一步指出。

  其實,信託公司對標品業務早有探索,但增長並不快。本質原因或還是在於標品投資的投入大,賺錢少,目前仍面臨流程和制度不夠完善的問題,尤其是一些從未在相關業務有所佈局的信託公司。

  《辦法》將信託業務重新分類為資金信託業務、服務信託業務、公益(慈善)信託業務。除統一適用《信託法》外,各類信託業務適用不同的監管體系。

  其中,資金信託業務屬於資管業務,遵守資管新規及其配套規則,按照投資性質的不同分為固定收益類資金信託、權益類資金信託、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金信託和混合類資金信託。各類資金信託的投資範圍和比例應當符合《指導意見》的規定。

  某不願具名的信託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標的定義有很多,做法也挺多。

  對於“標品信託”的概念,有資深信託業內人士對記者直言,資管新規當中肯定是沒有這樣的説法。標品信託只是過去信託業內的一種説法,但沒有公開監管文件聲明。從本次《辦法》來看,也沒有出現這樣的概念。“監管重點強調信託進行規範化轉型。”該人士進一步指出,信託公司可以加強標品業務方面的探索,發展有直接融資特點的資金信託。

  不過,袁增霆認為,標品業務的佈局還要取決於市場機會與信託公司的資本實力。從當下及短期的金融市場來看,很難提供有吸引力的證券類業務機會,尤其謀求相對同業的優勢更難。

  行業轉型提速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説明,規模高速擴張的時代已過去。在真正參與大資管時代“同台競技”前,信託或需進一步磨練自身實力,提高相關業務能力。

  5月14日,記者獲悉,對信託公司的監管評級定量指標中,資產質量的權重從56分提高到76分,而盈利能力的權重分從44分降至24分。

  “在新規下謀求競爭優勢,提高資本實力是必要的。”袁增霆對記者稱,無論控制過去的非標業務還是轉型後的規範化業務模式,都相比過去需要更多的資本。

  在王和俊看來,總體而言,《辦法》遵從了監管層關於引導信託業加速轉型、提升服務水平的宗旨,一些業務空間的逐步打開,以及一些業務集中度比例的限制,均督促着信託公司儘快應市場趨勢,磨礪出自身的核心競爭力,提升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根據《辦法》,債券(固收產品)放開正回購,信託產品可以融入資金,但槓桿比例需符合結構化(非結構化)總資產/淨資產不高於140%(200%)的要求,沿襲資管新規要求。

  王和俊指出,《辦法》中“固收類資金信託放開正回購可融入資金”這項規定對於債券類信託業務構成利好,使得信託產品作為載體跟其他資管產品具有公平的競爭條件,在主動管理債券投資業務、債券委外/代持業務等品種上均有促進作用。

  記者瞭解到,普惠金融業務方面,不同模式所受的影響有所不同。部分信託公司採用流貸模式,所受影響類似地產、平台、大工商企業貸款等業務所受的影響,但部分採用助貸甚至聯合貸乃至直貸的信託公司,單一客户集中度要求方面所受的影響不大。

  “雖然面臨集合資金規模不夠用的情況,但在加速轉型、採用做大分母策略下,可以適當化解。”王和俊表示,件均金額小的普惠金融業務,較為滿足新規的要求,或成業務突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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