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規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資產管理業務

由 伯國平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5月6日電(記者李延霞)記者6日從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獲悉,銀保監會日前發佈通知,就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進行規範,以促進市場化債轉股健康發展,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通知明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是指其接受投資者委託,設立債轉股投資計劃並擔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債轉股投資計劃合同的約定,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通知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守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則,誠實守信、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資者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

通知表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資金、合法籌集或管理的專項用於市場化債轉股的資金投資本公司或其他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作為管理人的債轉股投資計劃,但不得使用受託管理的資金投資本公司債轉股投資計劃。保險資金、養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資債轉股投資計劃。

通知表示,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通過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債轉股投資計劃,並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