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推出26條金融措施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 記者14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人民銀行等四部門近日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推出五個方面、26條措施,進一步推進金融開放創新,深化內地與港澳金融合作。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近日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促進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等五個方面提出26條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支持銀行開展跨境貸款業務。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銀行在宏觀審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區的機構或項目發放跨境貸款。支持港澳銀行在內地的分支機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貸款服務。

在擴大銀行業開放方面,意見提出,支持各類符合條件的銀行通過新設法人機構、分支機構、專營機構等方式在粵港澳大灣區拓展業務。

意見還提出,有序推進粵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逐步開放港澳人民幣清算行參與內地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滬港通”“深港通”和“債券通”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包括適時研究擴展至“南向通”)。

人民銀行表示,意見的出台,有利於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持引領作用,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羣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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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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