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網站24日發佈的《中國銀保監會關於籌建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覆》(下稱《批覆》)顯示,同意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籌建蒙商銀行,銀行類別為城市商業銀行,發起人股東資格由內蒙古銀保監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批。
《批覆》稱,蒙商銀行籌建工作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籌建事宜,籌建期間接受內蒙古銀保監局的監督指導,不得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籌建工作完成後,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內蒙古銀保監局提出開業申請。
據瞭解,蒙商銀行將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區內資產負債、業務和人員。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日前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提到,目前包商銀行等機構的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工作正有序推進。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黃曉龍日前介紹,當前包商銀行改革重組按照計劃在平穩、有序推進,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擬設立一家新銀行——蒙商銀行,由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原包商銀行在內蒙古區內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原來包商銀行區外的四家分行由徽商銀行收購承接。
黃曉龍表示,新的蒙商銀行是由存款保險公司會同建設銀行、徽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包頭市財政局以及部分有實力的內蒙古區內的國有企業聯合發起設立,它的定位是城市商業銀行,經營範圍界定在內蒙古區內,迴歸內蒙、服務內蒙的經濟社會發展。經營宗旨就是紮根內蒙,依法穩健經營,建立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率良好的優秀區域性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