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 5月21日消息,銀禧科技(300221)業績補償承諾人許黎明、高炳義未在《業績承諾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延期一年直至2020年4月14日才履行完畢,被深交所下發監管函。
2017年1月,銀禧科技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收購了許黎明、高炳義等4名交易對手方持有的興科電子66.20%股權。本次交易作價為10.85 億,其中以現金方式支付 3.7億元;以發行股份方式支付 7.15 億元。
交易對手方與銀禧科技簽署了《業績承諾補償協議》,承諾興科電子2016至2018年度扣非淨利潤分別不低於2.00億元、2.40億元和2.90億元,合計不低於7.30億元,如興科電子未完成業績承諾,交易對手方按照交易中各自轉讓的興科電子股權比例計算應補償股份或現金數;利潤補償期有現金分紅的,需無償返還在補償實施時已累計獲得的分紅收益。
據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於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關於興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業績承諾完成情況的專項審核報告》顯示,興科電子2016年至2018年累計實現淨利潤為-5,609萬元,未實現承諾業績。
據銀禧科技於2019年4月26日披露業績補償公告顯示,許黎明、高炳義應補償銀禧科技的金額分別為1.89億元、1.52億元,應分別返還分紅款234.94萬元、188.24萬元。
按照《業績承諾補償協議》規定,許黎明、高炳義等人應在2019年5月15日前履行完畢業績補償。但據銀禧科技披露的業績補償進展相關公告,許黎明、高炳義於2019年6月14日向銀禧科技履行了股份補償義務,於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間陸續向銀禧科技支付了應補償的現金並返還了現金分紅款。
由於未在《業績承諾補償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及時履行業績承諾補償義務,直至2020年4月14日才履行完畢補償義務,深交所於今日向許黎明、高炳義下發監管函,並提醒其作為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各方必須嚴格遵守所作出的各項承諾。
資料顯示,銀禧科技改性塑料產品已廣泛應用於家電、汽車、IT電子、LED照明、電線電纜等行業,聚集了包括格力電器、上海通用五菱、飛利浦、大疆等眾多優質客户。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顯示,2019年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008.36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