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
繼杭州一小區不滿豐巢開始超時收費,並率先暫時停用豐巢後,上海一家小區也加入這波抵制浪潮之中。對此,豐巢CMO李文青對媒體表示:“未來會繼續推進會員制度。”豐巢方面稱,這一做法是基於此前豐巢一項對超過8000萬用户的線上調研結果。
快遞櫃要收費,態度還夠堅決。這“最後一隻靴子落地”,雖然叫人心生不爽,但也符合公眾的預期。
論説起來,公婆各有理。豐巢惦念的,是如何“扭虧為盈”。數據顯示,豐巢母公司豐巢開曼在2019年淨虧損達到7.81億元,2020年第一季度預計淨虧損2.45億元。虧成這個樣子,不收費好像有點説不過去。再説,根據我國現在實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的第二十五條規定,“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應當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這是否意味着,快遞櫃運營商在保管期外,就能向收件人收費呢?既然法規並未明文禁止,本着“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快遞櫃運營商向收取“超期保管費用”似乎也並不違法。
而消費者在乎的,是“該不該收費”。事實上,2019年6月2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了《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快遞員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徵得收件人同意。比如福建省消委會最近就發表聲明稱,快件需徵得收件人同意再存入快遞櫃實施保管,否則產生的費用應由快遞公司自行承擔。現在的問題是,很多時候“快件入櫃”是沒有前置的選擇程序的,而豐巢兩頭收錢的做法也讓人懷疑這種操作的理性與誠意。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能淪為廢話一句。
眼下來看,“收還是不收”真是個難以決斷的難題,此時,監管部門應該出來説句話。
有一點是肯定的:智能快遞櫃是快遞行業“最後一公里”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習慣於“買買買”的人們,早已離不開快遞櫃提供的暫存服務。這種黏性很強、場景很頻的消費習慣,不能不明不白地就此淪為了待割的“韭菜”。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長遠來説,小區改造時不妨自建標配的“快遞櫃”,一是省得智能快遞櫃的運營者虧得沒邊沒際,二是省得業主總擔心被“套路”,三是業委會也省得夾在中間“難做人”。
這個建議不是異想天開的。比如,商務部辦公廳與國家郵政局辦公室在今年4月聯合下發了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的意見》。通知指出,各地要明確智能快件箱、快遞末端綜合服務場所的公共屬性,將智能快件箱、快遞末端綜合服務場所納入公共服務設施相關規劃,提供用地保障、財政補貼等配套措施。可見,公共決策早就有這份破題的心。再説,多少年前的城市新建小區,早就將郵政信箱標配在小區樓下的大堂或者其他公共空間裏。可見,從實際操作層面而言,為每個家庭標配一格快遞櫃,也並非什麼突破想象空間的難事。
一句話,把快遞櫃視為市民生活之柴米油鹽般的剛需,這個收不收錢的難題也許就會找到新的解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