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核心業務受限,業績腰斬的江海證券將“雪上加霜”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張思源)又一券商收到來自監管的重拳出擊。6月22日晚間,哈投股份公告披露,全資子公司江海證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一系列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及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
由於業務存在違規問題,證監會擬暫停江海證券債券自營、資產管理、股票質押三大核心業務6個月。同時,對分管領導給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並限制有關權利等監督管理措施。
三大核心業務被暫停
根據相關文書,經查,證監會發現江海證券存在三類問題,一是開展債券投資交易過程中,存在交易員資格管理及交易行為管控不足、標的證券和對手方管理不到位、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有效性不足等;
二是開展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規新增通道業務、內部管理混亂、風險管理不到位等;
三是開展股票質押業務存在業務決策流於形式、盡職調查不充分、內部控制不健全等。
按照相關規定,證監會擬對江海證券作出如下監督管理措施:暫停債券自營業務6個月;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按規定為接續存量到期產品持有的未到期資產而新設立產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資);暫停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6個月(存續合約可以依規辦理延期)。
除對江海證券的三大主要業務暫停6個月外,證監會還對江海證券相關人員出具《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並限制有關權利事先告知書》和《公開譴責並限制有關權利事先告知書》,同時,江海證券總裁董力臣也被監管採取了談話措施。
今年前5個月業績同比“腰斬”
公開信息顯示,江海證券成立於2003年,系目前唯一一家註冊地位於黑龍江的證券公司。截至2019年底,江海證券共有20家分公司和57家營業部,主要集中於黑龍江省內,從規模上來看,屬於中小型券商之一。
而據江海證券2019年年報顯示,上年江海證券實現營業收入15.58億元,同比增長23.73%;淨利潤1.86億元,扭轉上年的虧損的境遇,較上年同期實現翻倍。
然而,今年來,江海證券的業績表現大幅下滑。此前哈投股份公告披露,今年一季度江海證券實現淨利潤1.26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3%。從江海證券1-5月的月報統計,江海證券營業收入合計為6.43億元,較2019年同期下降41.96%;淨利潤為2.01億元,同比跌幅達58.08%。淨資產也同比下降了0.99%,為100.40億元。
僅5月未經審計的母公司數據,江海證券成為為數不多的營收、淨利雙雙為負的券商之一。據悉,江海證券2020年5月營業收入為-1882.24萬元,環比下滑107.15%;淨利潤為-7,319.24萬元,環比下滑149.52%;期末淨資產為100.40億元。
而對於業績的下滑,江海證券董秘在接受投資者關於“負營收”的提問中,列舉了計算公式,證券公司財務報表格式“營業收入”為淨收入,等於:利息淨收入(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 投資收益(損失為負) 其他收益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為負) 匯兑收益(損失為負) 其他業務收入 資產處置收益(損失為負)。
儘管從業績構成來看,經紀業務、投行業務是是江海證券的主要業績來源,但三大業務的暫停,也將對江海證券今年的業績帶來明顯的影響。根據上年年報,報告期內,江海證券信用業務營業收入較 2018 年同比降低了70.07%。主要原因是股票質押業務規模減少帶來利息收入減少。而由於本期計提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同比增加,導致營業成本同比增長了 795.61%。同年,江海證券資管業務手續費淨收入為1.17億元,僅次於經紀業務、投行業務收入。
分類評級可能再受影響
而在業績可能受到影響的同時,業內人士指出,主要業務被限也將對江海證券分類評級帶來直接影響。
在上年的分類評級中,江海證券得到BBB級的評級,滑出2018年的A級隊伍,而今年證監會新修訂的評級新規可能將使江海證券“雪上加霜”。
在新規中,對於券商的盈利能力、風控能力更為重視,這也使得江海證券將錯失多個加分項。
“上一年度淨利潤位於行業中位數以上且淨資產收益率位於行業前10名、前20名的,分別加1分、0.5分”, 根據中證協公佈的2019年券商經營數據,133家券商平均淨利潤為9.26億元,也就是説,2019年淨利潤低於9.26億元的將被排除出盈利能力指標的加分。而江海證券失去了此加分項。
在風控管理上,新規中對最近3個、4個評價期內主要風控指標持續達標的,分別加2分或3分。
此外,在資管業務方面,新規中增設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權益類資產的規模佔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的比例分位排名,對於資管業務規模比例位於行業前10名、前20名的,分別加1分、0.5分。
除了錯失加分項外,江海證券還將因為監管措施被多項扣分。
根據規則,公司被採取公開譴責,限制業務活動6個月(含)以內,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或者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年(含)以內或者公開譴責的,每次扣2.5分。
此外,公司或者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對公司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公開説明,責令定期報告的,每次扣0.5分。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張思源 編輯 趙澤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