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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權威解讀來了!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項目合規性審查鎖定四重點

由 卯秀珍 發佈於 財經

  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中國證券報記者劉麗靚)8月初,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8月18日,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就此表示,《通知》鼓勵國家重大戰略、國家級新區等重點區域項目開展試點,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新型基礎設施、產業園區等領域項目,要求權屬清晰、明確、可轉讓,投資回報良好,進入穩定運營階段。

  該負責人表示,《通知》明確“基礎設施項目手續依法合規是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的必要前提”。項目合規性審查的重點:一是符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二是符合相關規劃要求;三是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四是依法依規辦理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相關手續。

  關於合規性審查的具體操作,該負責人説,需要根據《通知》精神、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在審核過程中具體把握。例如,關於項目公司及發起人(原始權益人)近3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其中,項目公司近3年及一期的財務報告均需經過審計;發起人(原始權益人)近3年的財務報告需經過審計,近一期的財務報表可根據實際情況把握。再如,關於預計未來3年淨現金流分派率,這是指扣除相關成本和費用後可供分配的現金流與資產評估淨值的比值,即REITs投資人可預期的年化分紅回報率。隨着試點逐步推進,將根據申報項目的實際情況,進一步豐富和完善相關要求和規定。

  該負責人表示,《通知》在充分考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發展歷史和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關要求。對2015年以來的PPP項目,《通知》提出了依法履行審核備手續、批覆實施方案、通過競爭方式確定社會資本方、規範簽訂PPP合同等4點具體要求。另外,對於特許經營項目,鑑於2015年以前國家出台過若干特許經營方面的政策,特別是2015年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印發了《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通知》以該文件印發為節點,要求2015年以後批覆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應符合該文件規定,此前的項目應符合當時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特許經營管理有關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