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老鼠倉”露頭就要打

  近日,某基金原管理人因涉嫌內幕交易“老鼠倉”被查,引發市場關注。

  所謂“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基金資金買入某隻股票之前,個人資金在低位先行買入該股票,待基金資金將股價拉昇至高位後,再率先賣出個人倉位獲取利益的行為。

  “老鼠倉”嚴重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基金投資者的錢並非用於投資而是被利用給少數人“抬轎子”牟利,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嚴重破壞了資本市場規則,擾亂金融市場運行秩序。

  近年來,證監會已嚴肅查辦了基金領域中多起違法違規事項。從小基金公司到知名基金公司,從公募基金到私募基金,都有“老鼠”落網。在監管部門大力整治下,資本市場中的“鼠患”得到有效治理。

  但應看到,作為證券市場上的頑疾,徹底杜絕“老鼠倉”並非易事。“老鼠倉”具有較高的隱秘性,發現難、取證難。有的基金經理憑藉專業性和熟悉市場,能夠採用多種手段規避偵查,違規交易往往跨越多個機構和個人的賬户。少數基金經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據統計,不少案件的當事人違法收益超過1000萬元。

  防控“老鼠倉”應多措並舉,常抓不懈。針對發現難、取證難,可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加大查處力度。比如,已有證券交易所建立的交易檢查中心全天可處理超過1億筆交易數據,還可溯源20年前歷史數據。監管層應充分應用科技進步的成果,用大數據對違規行為實施精確打擊。

  基金行業要進一步做好從業人員自律管理,對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進行自律約束。應教育基金從業人員,隨着新證券法的實施,在法律層面對內幕交易的處罰力度已大大提高,切莫以身試法。

  當前,中國證監會正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適應註冊制改革的投資者保護基礎制度體系,推動在新證券法中增設“投資者保護”專章、推動出台“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等,極大提高了違法成本。

  此外,還可充分調動媒體等多方面力量,加大全社會監督力度,營造對違法行為“人人喊打”的局面,助力打造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彭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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