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喝高了”錯過半年報審議 朗博科技總經理遭公開譴責
都説喝酒誤事,朗博科技(603655,SH)董事兼總經理戚淦超現身説法,給大家呈現了一個新鮮案例。上交所7月27日披露了關於對戚淦超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其中提到,戚淦超未出席和委託他人出席董事會會議審議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而其缺席會議的主要原因竟然是“因飲酒導致身體不適,未能如期返回常州”。
飲酒致身體不適錯過董事會
去年8月28日,朗博科技披露2020年半年度報告。而8月2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了《2020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等議案。會議應參加董事7名,實際參加董事5名。其中,公司獨立董事朱偉因公出差未能參加會議,委託獨立董事路國平出席會議並行使表決權;董事戚淦超也沒有參加此次會議,上市公司當時給出的原因是“因公出差”。
上交所7月27日披露的公告,透露出戚淦超缺席前述董事會的真正原因。
據稱,江蘇證監局在4月中旬對戚淦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江蘇證監局認為,戚淦超作為公司董事、高管人員,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董事會審議公司2020年半年度報告,未對該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其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等的相關規定。
對此,戚淦超在聽證及異議回覆中稱,其持續關注半年度報告編制工作,但在董事會召開前一日在上海出差,因飲酒導致身體不適,未能如期返回常州。
戚淦超的申辯理由未能得到監管層的認可。上交所認為,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是投資者全面獲取公司信息的重要來源,也是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對證券價格及投資者投資決策具有較大影響。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理應高度重視定期報告的編制和審議工作。
在上交所看來,朗博科技已預約將8月28日作為2020年半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戚淦超應當對此有充分預期,並應當做好充足準備,按期出席董事會會議,及時審議定期報告並發表明確的書面確認意見。飲酒導致身體不適不能作為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合理理由。
“即使存在突發身體不適等客觀情形,戚淦超也應當及時委託他人蔘會並發表意見,並於事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消除影響,但其未委託他人蔘會,也未採取任何補救措施。”上交所在紀律處分決定書中表示。
簡歷顯示,戚淦超出生於1987年,為朗博科技實際控制人戚建國、範小鳳之子。戚淦超在朗博科技任職多年。2012年至2015年,其曾擔任公司總經理助理、採購總監;2015年後,其曾在公司擔任董事、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職務。去年4月末,戚建國辭去擔任的朗博科技總經理職務,由戚淦超接手。截至一季度末,戚淦超直接持有朗博科技股份670萬股,目前市值約1.41億元。
董監高人員被公開譴責原因多樣
縱觀A股市場,被公開譴責的董監高人員不在少數。
5月中旬,上交所宣佈對*ST濟堂(600090,SH)和公司董事長張美華予以公開譴責。上交所表示,*ST濟堂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回購,回購方案完成率僅為1.10%,與披露的回購計劃存在巨大差異,與投資者形成的合理預期嚴重不符。張美華作為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及信披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5月下旬,上交所宣佈對梅花生物(600873,SH)時任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孟慶山、時任董事會秘書楊慧興予以公開譴責。
據稱,孟慶山作為梅花生物主要負責人和信披第一責任人,楊慧興作為信披的具體負責人,未將非公開發行股份相關重大事項及時告知上市公司並予以披露,對公司未及時披露終止重組相關信息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除了上述案例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上市公司董監高人員被公開譴責的原因可謂是五花八門。其中有未按期披露公司年報和季報、違規交易公司股票、公司出現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業績預告嚴重失準、公司涉及違規擔保事項等等。不過,因為喝酒誤事導致被處罰倒是“前無古人”。(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