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傳播體操(ID: chuanboticao),作者鄭卓然,創業邦經授權轉載。
這幾天跟不同的朋友都聊到一些老話題,即品牌、產品、營銷之間的關係,下面我會用三個Q&A的方式給大家分享我們在朋友間交流的一些觀點,內容比較碎片化。
文章最後的部分,也是從話題中衍生出來的一些觀察思考,會説一下我們對目前以及未來品牌營銷的一些變化判斷,也是本文標題觀點的來源。
1、廣告需不需要表達品牌價值觀?儘管在聊這個問題總能引起一些爭論,但我們認為這是個偽命題。品牌價值觀會體現在品牌行為的方方面面、一舉一動,而不僅僅是在物料文案文本之中,品牌是個企業綜合管理的問題,而不僅僅是個營銷問題。
也就是説,就算品牌投放的是促銷類的效果廣告,但這個投放行為本身,就體現了品牌對目標人羣的篩選,也體現了品牌價值觀。品牌所有的行為都是受企業價值觀驅動的,這點即使想遮掩,也遮掩不了。
現在的消費者其實變得越來越聰明瞭,不會光相信品牌廣告文案上的一面之詞,而會觀察品牌本身的行為動作,從而做出價值判斷。因此文本不再重要,但行動更重要,套用一句老話就是廣告不再重要,公關更重要了,不只是公關,對用户的履約體系、觸點溝通、用户運營都變得更重要了。
我們認為,品牌價值觀無需一定要從廣告文案中説出來,而是由無數個用户觸點中形成的綜合印象,對於用户來説,品牌不是一句廣告語、一句slogan,而是一種綜合體驗。很多時候你的廣告説的再好,都會被客服的一次不禮貌溝通給毀掉,因此產品和服務可能才是大多數品牌需要關注的地方。
2、廣告要不要做“走心”的情感溝通?所謂的“走心”廣告在以前流行過一陣子,但近幾年變少了,但不少傳統的廣告人對此還比較留戀。
根據我們觀察,很多4A的創意朋友工作基本還是圍繞TVC這些傳統方式打轉,似乎變化不大。事實上很多人對創意的理解被形式所固化了,導致那些做創意的人其實並沒有什麼創意,這是另一個話題我們以後有機會會細説。
我們從來不認為所謂的“走心廣告”是營銷的必選項,甚至不認為“情感溝通”是品牌營銷的必選項。
營銷的根本作用,在我們看來,就是實現供需雙方的信息對稱。賣方有產品想要找到它的買方,買方有需求想要找到它的賣方,營銷其實就是實現這個過程。
採用“情感溝通”、“走心廣告”的目的,只是為了更容易找到相應的目標用户。我們認為用户需求才是第一位的,滿足用户需求也是商業邏輯成立的根本所在。至於是不是要用情感溝通,還是直接搞個洗腦廣告,那都是實現目標的手段問題。
如果你的目標人羣就是容易被“情感溝通”打動,那就去做情感類的溝通,如果你的目標人羣就是極端的價格敏感型,那就去做促銷廣告。另外,滿足目標用户需求也未必一定要通過廣告,如果你找到更有效的方式,你甚至可以不做廣告,比如微信剛誕生那幾年就幾乎沒做過廣告。
3、“產品主義”是不是企業的最佳策略?目前很多品牌開始強調產品本身的重要性,宣稱自己是“產品主義”,從目前來看,確實用户會越來越看重產品本身的價值,而相對來説不太看重品牌的宣傳説辭,我們也可以看到美妝行業前幾年就已經出現了大量“成分黨”,看配方表、配料表已經成為很多行業深度用户的技能之一。
但這裏有兩個點需要注意:
第一,產品本身並不直接等同於用户需求,用户買產品未必是買產品本身,也可能買品牌概念、買它的營銷玩法,盲盒其實也可以算是,買的是一種遊戲化的過程,買的是一個消費體驗;
第二,產品價值分為“物理價值”和“心理價值”,這點我們以前在文章中也提到過,只有二者綜合考量,才能弄清楚消費者的消費動機。買依雲的人並不是傻得不懂買農夫山泉,而是他能在產品中購買更多的心理價值滿足。詳細見這篇文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