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鄭小琳 喬鋭
“堤岸阻止了水流,卻也為河流提供了前行的方向。”在《生之實現》一書中,泰戈爾用河流與堤岸的關係來比喻事物的前進與發展。
這個現象,在如今現實生活中的多個行業裏也很常見。以消費金融行業為例,在經歷了野蠻生長後,已在近幾年主動擁抱監管,走向成熟。同時,隨着監管新規正式落地,一場正本清源的行動成為行業變革的主旋律。
但這並不意味發生在消費金融行業的違法行徑從此絕跡,相反,在借貸市場規模仍呈逐年上升趨勢的情況下,較之過往暴力催收等違法行為只是脱下了舊“馬甲”,又換上了“隱性暴力”的新外衣,在人們不容易察覺的情形之下持續上演。同時,在監管新規強力約束之下,部分“催收專員”遊走於法律邊緣、試探政策底線,在他們背後,部分行業頭部企業的身影頻現。
“債務可以清零,但記憶能嗎?”
“我現在每次一聽到電話聲,心跳就會加速,很緊張。”林生向《投資者網》坦言道。
2019年底,在內地某個四線小城謀生的林生,因父親生病要做手術的原因,向某商業銀行貸款3萬元,按照一年分期償債的協議,林生每月要還2000多元。
不過,在2020年3月,由於失業原因,林生的貸款開始還不上了。
“一開始,一個自稱是銀行的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態度温和又禮貌地説希望你能儘快還款,但我真的沒錢,想盡了辦法還是借不到。” 林生表示。
“而他在聽到我還不起錢時,一系列的電話轟炸便開始了。” 林生回憶道,“可能隔個10分鐘20分鐘就有一個電話打進來,一上午能有10幾個未接來電。如果是上午10點打過來,你接了電話,他就會用命令式的口吻要求你12點前必須還多少錢。”
據林生的描述,催收人員一般由銀行委託給第三方公司,因此,在催款時根本不會有商量的餘地,即便欠款人想積極溝通,但歷經數次騷擾和恐嚇過後,最後都會變得只是想逃避。林生補充説,第三方公司催收人員的收入和收回催收款直接掛鈎,一般在收回款項金額的基礎上抽利20%-30%左右。
“後來我發現了,你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拿你沒辦法,你越是態度好積極溝通,他越是嚇你。不過,我要是這麼做了,其實和破罐子破摔沒區別。”他嘆氣地説道,“除非你真的什麼都無所謂了。”
“催收人員有固定套路,通過威脅、騷擾等各種手段,讓你飽受精神折磨。之前催收員曾威脅我説,要提取我所有通訊錄信息,甚至還説‘要不要我去幫你向同學、朋友借啊?’這類話。”
而除了這些,還有一件事給林生的心靈深處留下了隱性的創傷。林生表示,催收員通過手機號碼對方搜到了他的微信,在陌生人可見的十張朋友圈照片裏,他們截圖了一張林生和一個女性朋友的照片。
催收人員通過P圖的方式將兩張照片拼成一張合照,並附上“這是XX的情人,他有家庭有小孩還在外面偷情,亂搞男女關係,欠債不還人品敗壞” 的文字。
“這明顯就是誹謗!”林生一肚子怨忿,“更可氣的是,他們還跑去我老家上門要錢,拿着一大堆文件跟我父母説,再不還錢房子就會被法院查封。我父親70多歲了,身體本來就不是很好,當時都快嚇死了,以為我犯法了。”
林生補充説,他身邊很多朋友也遭遇過被催收的經歷,有一次,他發現身邊的一個個朋友看起來神經兮兮的,每次一聽到電話響就説:“你看他又來了,又來了!我怎麼接?怎麼接?”
“還有一個朋友,被催收人員直接將電話打到他老婆工作的地方,是幼兒園。催收人員會打給園長説,她老公欠了錢,讓她儘快還錢。”
和林生的經歷相比,還有一些欠款人因為催收人員行為失當,留下了難以治癒的創傷。
2017年12月,小萍通訊錄中每一位家人、朋友、同事、客户,統一收到了催收人員發送的短信,稱“小萍所欠XXX平台本息合計XXX元,逾期未能償還,請告知小萍,速速還錢,否則......”。
當時,已屆“女大當嫁”的小萍,在當地有一份令人羨慕的事業單位工作,但是“短信門”之後,小萍的生活和人設轟然崩塌。
催收人員在小萍所在單位“探訪”的第二天,在同單位工作了一輩子的小萍的母親便難以再承受壓力——僅過了一週後,小萍家唯一的一套房被小萍的母親堅決抵押,償還了部分債務。小萍一家三口也各自暫住到了幾位親戚家。
但是,家中三人耗盡全部積蓄、資產還是沒能還清債務。面對日益劇增的高額利息及催收人員的高壓侵擾,不想再拖累父母的小萍於2018年農曆春節前夕,隻身出走。
急需資金的小萍選擇了能力範圍內“距離錢最近”的工作地方——澳門,想靠一己之力獨自償債……
離家三年之後,日夜不休工作的小萍雖然早已“上岸”,卻至今沒有再回家。
小萍對《投資者網》表示,自己欠債的窘迫在家鄉人盡皆知,欠款數字可以歸零,但是記憶不能。
“三年來我無數次夢到,回家後無論走到哪裏,背後都有人在嚼舌頭根、指指點點,議論我。父母都在懷疑我,總有人陰陽怪氣的打聽‘一個小姑娘在澳門,什麼工作能掙這麼多錢?’。反正我不會再回去了,整個XX市還有人願意娶我嗎?”
繼續遊走於法律邊緣並試探監管底線
在消費金融、借貸平台野蠻生長時期,林生、小萍的受害只是萬千暴力催收受害者經歷的縮影。
根據黑貓投訴與微博聯合發佈的《2020年消費者權益保護白皮書》中顯示,僅2020年3月,金融支付行業當月投訴量就超過10萬單,而投訴內容便集中在催收、高利率、莫名扣除手續費等。
黑貓投訴平台顯示,搜索“暴力催收”這一關鍵詞就會出現的結果將近8萬條。《投資者網》統計,僅2021年3月,關於“暴力催收”的投訴高達上百條,同時,經梳理發現,類似“威脅恐嚇”、“上門爆通訊”、“騷擾辱罵家人”、“軟暴力威脅”等詞成為暴力催收中的“熱詞”,被受害者們屢屢提及。
來源:聚投訴平台
來源:黑貓投訴
而這些投訴背後涉及到的企業,不乏有捷信消費金融、晉商消費金融、中原消費金融等業內知名的大公司。
對此,《投資者網》就是否存在暴力催收等事宜向捷信消費金融、中原消費金融、晉商消費金融、還唄、等企業求證,多數企業先是通過客服詢問具體投訴線索,但卻一直未就相關問題予以直接回應。截至發稿,多數企業均選擇未予置評。
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報告》統計,截至2019年末,消費貸款餘額(不含房貸、經營貸)13.91萬億元,較2015年的5.92億元提升了約135%。我國消費金融市場整體規模高達12.25萬億,消費金融公司市場份額僅佔其中4%,發展空間巨大。
另一家第三方機構易觀國際在2020年4月發佈的報告顯示,我國狹義消費信貸(不含房貸車貸)餘額在2019年末達到13.3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速為18.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預計中國狹義消費信貸餘額的增速在2020年將出現放緩,或將同比增長10.1%,達到14.7萬億元人民幣。但之後兩年,預計整個消費金融市場將出現回暖,預計至2022年中國狹義消費信貸餘額將達到18.6萬億元人民幣。
十萬億以上的消費金融巨量,意味着極大的商機,也藴含着不同類型的草莽規則。值得關注的是,在消費貸款市場規模擴張的同時,監管層對於催收過程中的行為規範也日漸趨嚴。
2021年3月1日,催收非法債務罪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條文明確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對此,廣東德納律師事務所黎小敏律師向《投資者網》表示,“催收非法債務罪入刑前提是催收債務屬於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對法律保護範圍內之合法債務進行催收則不會觸犯該罪刑。儘管如此,無論是對於合法債務或是高利放貸等非法債務,如催收行為不當存在威脅、恐嚇、誹謗、泄露隱私等行為的都屬於違法行為。”
黎小敏律師指出,我國嚴禁使用違法手段開展的催收業務,對於使用合法手段開展的催收業務並不限制其發展,而違法的催收業務之所以仍舊遊走在法律邊緣,一方面與催收非法債務罪剛施行不久法律普及程度有關,一方面也與催收業務違法隱蔽性強不易定性有關。
“根據債務性質是否屬於高利貸等非法債務,可以造成從觸犯刑法到最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的不同後果,也難怪一些催收人員明目張膽對欠款人實施一系列不當行為。”一位消費金融行業內的分析人士對此發表看法。
實際上,哪怕面臨的僅僅是500元罰款的法律風險,現多數平台通過與專門從事催收業務的第三方企業合作的方式,對欠款進行催收,意在通過僱傭第三方開展催收業務轉移法律風險。
黎小敏律師進一步表示:“目前的借貸平台存在多種商業模式,是否可以規避法律風險要根據平台與催收方所簽訂的協議具體內容而定,如果違反該規定將被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比如:屬於商業銀行經營的互聯網貸款業務,則根據《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委託有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貸款清收。商業銀行應明確與第三方機構的權責,要求其不得對與貸款無關的第三人進行清收。商業銀行發現合作機構存在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立即終止合作,並將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針對以上提及的各項監管政策,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向《投資者網》表示:“隨着政策的出台和相關執法力度的加強,暴力催收現象目前已經得到一定的緩解和改善。一般來看,從政策出台到落地,成效往往需要一段時間。”
談及暴力催收現象尚未被完全根治的癥結,陳音江補充道:“一方面,政策的出台已經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整體監管和打擊力度還需進一步的加強。比如:部分不法分子依然還是抱着一絲僥倖和觀望心理,企圖試探政策底線,將此前赤裸裸的暴力行徑轉變為可能出現的隱形暴力。”
對催收專員的定義能否“一概而論”?
在不斷加強監管催收過程中不當行為的背景下,催收業務人員如何看待這份常年遊走於違規甚至違法邊緣的工作?
“充其量,催收人員只不過是打工者,但凡有更好的選擇也不會從事這份職業。”在行業內頭部企業從事催收業務近十年、號稱 “催收專家”的雷某向《投資者網》透露,“一般催收工作分上門催收與電話催收兩種,根據工作種類不同,對業務人員的要求也截然不同。你可以觀察到,部分企業招聘催收人員時,一些長相比較兇狠、經驗豐富的應聘者更多被派去上門催收。而對於‘電話催收’,在行業內屬於入門崗位,一般情況經過培訓之後便可上崗。”
在外界普遍認知中,催收人員的形象大多是“惡人”,對此,雷某也表達了從事這份職業的苦衷:“催收人員的收入直接與追回欠款的金額掛鈎,每個人都需要養活自己和家人。我看過無數同行也因為道德和良知的譴責,產生了重大心理問題。”
小龍便是雷某口中所述,備受道德和良知譴責的同行之一。
曾從事催收工作、現已辭職轉行的小龍,對於催收工作有他自己的看法,“部分公司在僱傭催收專員時,會進行第一撥主動選擇——一部分受教育水平較低或相對看起來比較‘粗魯’的人員往往會受重視。”
“這對於部分催收專員來説,很多在從事這份工作之前就更習慣於相對‘直接’的社交方式,從業之後與自身利益掛鈎,他們通過各種過激方式催收的動力十足。”
針對催收業務及催收專員的特性,金融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所高級合夥人暨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曾傑向《投資者網》表示:“催收本身是社會分工精細化的產物,其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原因,是因為目前大量的催收機構,手段和方法還比較單一,多數還是通過電話/上門等方式索取債務,這種模式下,極容易由於催收機構本身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的差異,導致發生滋擾和恐嚇甚至暴力方法催收的情形。”
在小龍看來,也有部分催收人員的過激行為是被欠款人“逼出來的”,“比如,行業內一般不會指派年輕人進行上門催收業務,好多‘老賴’比催收人員更‘蠻橫兇狠’。好多鑽制度空子的欠款人,在從平台貸款的時候就從沒有想過要還錢。那些把欠款人逼到絕境的催收人員罪有應得,但許多時候催收人員被老賴嚇破膽的場景,每天也都在人們看不到的地方發生。”
儘管雷某和小龍就公眾對其固有的負面印象進行了解釋,但像林生、小萍這樣因為催收人員行為失當等原因而改變了人生軌道的例子,仍然數不勝數,不容忽視。在監管力度持續加大的背景下,揹負“原罪”的消費金融行業何時才能真正走上合法依規的道路,擺脱外界的負面觀感?(思維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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