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證監繫統開出203張“罰單” 專家表示要讓違法違規者感到“肉疼”

  本報見習記者 劉偉杰

  大幅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絕不是一句空話。9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自今年3月1日新證券法施行以來,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強,資本市場法治環境進一步提升。

  “大幅提高違法違規成本的關鍵在於要確保違法成本高於違法收益,確保投資者的維權收益高於維權成本,要讓違法違規者真切的感到‘肉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同時要加強對上市公司的行政監管,進一步強化證監會和有關部門之間的同頻共振、無縫對接和有機銜接,真正打造24小時全天候、360度全方位的監管體制和機制,讓違法違規者心存敬畏。

  北京利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合夥人常春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證券法顯著提高違法處罰力度,罰款金額從原來的1到5倍提高到1到10倍,定額罰款從原來的最高6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除了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外,還要承擔欺詐發行、虛假信披等欺詐行為的民事賠償責任,對涉嫌犯罪行為進行刑事追責。這對於淨化資本市場環境,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起到重要作用,助力我國資本市場向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方向發展。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公示信息統計,截至9月24日,年內中國證監會和地方證監局共發佈了20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富貴鳥、獐子島、康美藥業、千山藥機、凱迪生態等上市公司。

  華財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長、首席行業分析師謝彩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新證券法專門增加“投資者保護”章節,加強對上市企業和掛牌公司、中介機構等行為主體的監管,通過加大對操縱市場、內部交易、信息披露誤導性陳述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有效約束和規範資本市場相關參與主體行為,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資本市場平穩運行。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未來,對於證券市場的監管將會越來越嚴格,一方面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使其不會輕易被虛假信息欺騙;另一方面也能夠引導正確的投資價值觀,讓踏踏實實做實業的企業獲得融資,而弄虛作假的企業則被市場淘汰。陳靂提到,在加大處罰力度方面,可以設立投資者損失先行賠償機制,對於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其非法盈利加倍賠付於受損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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