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推廣數字人民幣還需完善配套制度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財經

自深圳首次開展數字人民幣紅包測試後,蘇州、北京等城市也先後開展了數字人民幣紅包活動。在持續開展的測試中,數字人民幣的使用介質和場景愈發豐富,為數字人民幣未來推廣積累了有益經驗。

當前,數字貨幣被認為將在全球數字經濟競爭中居於核心地位。未來一個國家能否在數字貨幣的研發和使用上掌握主動權,關係着該國貨幣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一旦本國貨幣被其他數字貨幣替代,一個國家的主權貨幣地位將面臨威脅,貨幣政策傳導的效應將被削弱,金融體系也難以保持穩定。

對我國而言,隨着移動支付使用日益廣泛,支付體系同樣也需要與時俱進,滿足人民羣眾對多元化電子化支付手段的需求。我國數字人民幣由央行依法發行,是數字化形態的人民幣,將有效增強貨幣與支付體系的公平性和普惠性,打破支付壁壘。此外,數字人民幣也將有助於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金融風險。數字人民幣中心化管理、可控匿名等特性,在保護用户信息和隱私安全的同時,將解決現金交易中信息不對稱問題,有助於金融風險監測和防控。

需要明確的是,近期數字人民幣頻繁測試並不意味着數字人民幣已經正式落地。從前幾輪測試看,數字人民幣在使用過程中較為穩定,但仍然需要展開大量線上線下測試,尤其是在高併發交易等極限情況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將來在條件成熟時,可以考慮進一步擴大數字人民幣的測試範圍。如可考慮選擇部分金融基礎設施相對薄弱的地區進行測試,並加強各方合作,豐富線上線下場景應用,構建開放、包容、共贏的數字人民幣生態。

在技術成熟的基礎上,數字人民幣從試點走向全面推廣更重要的是從頂層設計層面加以謀劃,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做好各項應對配套舉措。如對於假冒數字人民幣等行為如何定性,相關責任人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等,應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給出明確規定,加大懲戒力度,提升違法成本,為數字人民幣的發行與流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只有在標準明晰、制度完善、法律法規監管到位的前提下,數字人民幣從測試走向全面推廣流通才有堅實的基礎。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