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財險閩侯縣支公司違法被罰 拒絕承保交強險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27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發佈的福建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閩銀保監罰決字〔2021〕54號)顯示,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閩侯縣支公司拒絕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閩侯支公司處以罰款10萬元。 

  相關法規: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向社會公示。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保險公司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一)拒絕或者拖延承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二)未按照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 

  (三)未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和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的; 

  (四)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 

  (五)違反規定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約定的賠償保險金義務的; 

  (七)未按照規定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 

  以下為原文:

國壽財險閩侯縣支公司違法被罰 拒絕承保交強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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