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雅居樂集團(03383-HK)公佈,於2021年2月11日,有關雅居樂附屬公司(均為公司間接全資或非全資附屬公司),有關投資者(為該公告所披露之最終實益擁有人之附屬公司),及有關項目公司就有關合作文據訂立進一步合作文據,據此投資者於項目公司之總承擔為人民幣6,072,071,764.5元(詳見附件公告)。
董事認為,訂立進一步合作文據有利於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乃因此舉可分散集團之財務風險,有助於集團滿足其物業項目開發之營運資金需求。尤其是,董事已考慮如下裨益:進一步合作文據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有利於短期及長期優化本集團之資產,進而實現集團利益最大化;進一步合作文據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有利於加深及加強集團與投資者之最終實益擁有人之間策略合作;集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現金流量增加;及預期出售進一步合作文據項下擬進行之項目之溢價可有利於改善本集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