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的要求有哪些,是什麼?

  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證明股東在公司中擁有資產所有權、收益權和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益的憑證。那麼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的要求有哪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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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的要求有哪些,是什麼?

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的要求有哪些,是什麼?

  廣東廣能律師事務所何健輝律師解答:

  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有下列要求:

  1、出質股票必須是可以依法轉讓的股票;

  2、出質股票必須是真實有效的;

  3、股票出質後除非經與質權人協商同意,否則不得轉讓。

  《擔保法》第78條,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廣東廣能律師事務所何健輝律師解析:

  債權人在接受股票質押擔保時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出質股票必須是可以依法轉讓的股票

  2.出質股票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債權人要審查股票的來源、持有人及票面記載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假股票進行詐騙活動或者上市公司在招股説明書失效後銷售股票等。

  3.雙方應訂立書面的股票質押合同,並應載明: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股票的種類、數量、編號、票面金額;質押擔保的範圍;股票移交時間。

  4.股票出質後除非經與質權人協商同意,否則不得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5.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了債務或者提前清償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股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股票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股票,並從拍賣或者變賣該股票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何健輝律師,曾在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任職,擅長辦理保險理賠、刑事辯護、經濟糾紛、侵權損害糾紛等案件。

對用於債權擔保的股票的要求有哪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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