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木國際(01822)發佈公告,經探討重組公司債務的不同選擇,董事會擬根據開曼羣島法律在法院監督的臨時清盤制度下實行由管理層主導的重組,其提供法定延期償付,未經開曼羣島大法院許可,禁止對公司開展或繼續進行任何訴訟。
因此,為促進公司的財務重組,公司向開曼法院提交清盤呈請連同委任公司共同及個別臨時清盤人(就重組目的)的申請,藉此以輕觸方式重組。羅申美企業顧問有限公司的馬德民及黎頴麟以及R&H Restructuring (Cayman) Ltd.的Martin Nicholas John Trott獲委任為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