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如何調節?媒體:個税的改革是關鍵

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的決心已經越來越清晰地彰顯在政府的施政理念中。

“更加積極有為地促進共同富裕”被寫入了我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之中,更具體的要求則是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續提高低收入羣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羣體。

對此,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蔡昉認為,國家必須從政策上改善收入分配,促進中等收入羣體的擴大。反過來也是這個道理,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過程也是不斷改善收入分配的過程。

改革開放鼓勵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隨着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啓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需要加快“先富”向“共富”的戰略轉換。

目前,勞動力市場的初次分配機制不足以縮小現存的收入差距,還需要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再分配政策力度,利用税收、社保、轉移支付等手段,合理調節收入。根據國際經驗,高收入國家的基尼係數顯著低於中等收入國家,主要是通過再分配手段調節實現的。

其中個税的改革是關鍵。個税作為直接税,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自2018年起,以新個税法的修訂為標誌,我國曆史上第七輪個税改革拉開大幕,這也是歷次個税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不僅將個税起徵點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還添加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讓很多人的“錢袋子”都鼓了些。

但個税進一步改革的空間仍很大。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帶來的一份建議就與此相關。他呼籲,將個人所得税最高邊際税率由45%降到25%,相應的級次税率也應下降。

在朱列玉看來,這有利於刺激居民消費拉動內需。如果能切實降低個税税率,將有可能幫助消費者拿到真金白銀的實惠。老百姓的錢包鼓起來了,才有動力進一步推動消費。

當前,我國個人所得税税率是按照從3%到45%的七級累進税率制進行扣除的,收入越高的羣體面臨的税率越高,負擔也更重。

呼籲適當下調45%最高邊際税率的呼聲由來已久。華夏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財政部原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是其中的代表,“從國際上來看,個税的最高邊際税率普遍在30%-35%左右,我們明顯還有降低的空間。”他説,這個税負水平無疑調節了高收入,但企業單位卻面臨着穩定高端人才隊伍的困難。“高端人才會用腳投票,國內個税高,他們就會被境外的公司拉跑。”

對於個税的發展方向,賈康説,在中低收入人羣中應該進一步降低税負,在中等收入羣體中應該適當考慮不再增加税負,對真正高收入羣體要加強徵收,但也要注意把握積極性和公平性之間的平衡,降低現在高端收入調節方面所存在的明顯的對勞動收入的税收歧視和過高的力度。

而在向民生傾斜方面,個税改革有更多空間。2019年1月1日,我國開始實行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也是這輪個税改革中最貼近民生的舉措。

目前,除了允許個人大病醫療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其餘5項專項附加扣除均採取定額扣除,比如每個子女教育扣除標準為每月1000元。這與年輕人在這些領域的實際支出存在一定差距。

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目前這種定額的扣除方式一方面是基於徵管簡便的考慮,另一方面也考慮了財政的承受能力。但問題也很明顯——無法真實準確地反映納税人在某項生計費用支出的具體數額,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公平。

施正文認為,下一步完善專項附加扣除主要是扣除標準動態調整,進一步幫助個人和家庭減負。比如,扣除內容上考慮得更全面,扣除方式上更科學,扣除標準上更貼近實際支出的數額。

今年,全國工商聯針對“二胎家庭”,提交了題為“關於增強二胎家庭獲得感、幸福感”的建議,其中提到免除生育二胎家庭夫婦個人所得税,提高育齡夫婦生育二胎的自願性和積極性,盡力構建育齡夫婦生育二胎友好型社會,這份建議備受關注。

賈康表示,税收方面要“啃硬骨頭”,推動直接税改革,形成合理的收入再分配中“抽肥補瘦”的機制,積極促進共同富裕,使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開放帶來的發展成果”。這是未來改革的方向。

賈康還建議,通過建設和完善社保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有效消除老百姓在住房、養老、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後顧之憂”,讓他們在收入增加的同時“更敢花錢”,滿足他們對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求。

未來5年,税收制度的改革特別是個人所得税的變化幾乎牽動着每個人的神經,因為這不僅關乎大家的“錢袋子”,更關乎國家實現共同富裕的民生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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