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10日,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賣方(富域香港投資有限公司)、新城發展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及認購協議。
觀點新媒體獲悉,賣方同意委聘配售代理作為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個別(而非共同或共同及個別)盡最大努力促使不少於六名買方按配售價(即每股股份3.50港元)購買銷售股份(即5.6億股股份);及賣方同意認購,而公司同意按認購價(相當於配售價)向賣方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相當於賣方根據配售及認購協議實際出售的銷售股份數目)。
配售價每股股份3.50港元較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4.06港元折讓約13.79%;銷售股份佔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約8.61%及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公司已發行股本約7.93%(假設除發行認購股份外,公司已發行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認購事項完成概無變動)。
另悉,該公司將自認購事項收取的所得款項淨額預期約19.43億港元,該公司將自認購事項收取的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全部成本及開支)預期將分別約為19.6億港元及19.43億港元,擬將認購事項所得款項淨額用作償還公司日後到期的境外債務及用作公司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