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甘肅證監局發佈了2022年1號處罰書,對王冬梅內幕交易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海華)股票行為做出了最終處罰。處罰書顯示,王冬梅通過任公司董事的姐姐王某梅獲知了關於ST海華的內幕信息,短線交易獲利超過15萬元,東窗事發後以自己是家庭主婦且家庭負擔重為由懇請減輕處罰。
最終甘肅局做出決定: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沒收王冬梅違法所得15.57萬元,罰款金額從55萬元降低至50萬元。
事情緣起:青海華鼎原第一大股東質押到了違約邊緣
ST海華,即青海華鼎,是一隻2000年上市的老股票。由於經營不佳,青海華鼎一度被ST,但是去5月,ST海華順利“摘帽”,又恢復原名。這個姐姐坑了妹妹的內幕交易案,就發生在ST海華時期。
2016年11月17日,青海重型機牀有限責任公司(ST海華原第一大股東,以下簡稱青海重型)將所持有ST海華413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質押給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期限3年。之後,A股市場出現調整,青海重型的流動性出現問題。
經過與中信建投磋商,青海重型的融資期限最終延期至2020年6月15日,如逾期青海重型將面臨被起訴並質押股份被拍賣的風險。
為此,青海重型一直多方尋找受讓方,計劃通過轉讓股權解決問題。
2020年6月2日,在融資期限將要到期之前,青海重型董事長於某光以與廣州聯順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順科技)簽署關於將青海重型持有的ST海華52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份(佔ST海華總股本的11.85%)轉讓給聯順科技的保密協議。
王冬梅的姐姐王某梅是ST海華和青海重型的董事。2020年6月9日,董事長於某光通知王某梅前往廣州參加上述股份轉讓相關會議。2020年6月12日,青海重型召開臨時股東會,決議將青海重型持有的ST海華5200萬股無限售流通股份轉讓給聯順科技。
2020年6月13日,ST海華髮布關於股東權益變動暨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稱,股權轉讓完成後,聯順科技將成為ST海華第一大股東。
當事人連續三天買入甚至提前融券購回籌集資金
根據甘肅證監局的認定,王冬梅和王某梅長期居住在同一棟樓的上下樓,日常有聯繫,相互擁有對方家中鑰匙;王冬梅與王某梅多次發生經濟往來,且存在單次借款超過10萬元的情形;王冬梅長期操作王某梅及王某梅配偶吳某的證券賬户,替王某梅及其配偶吳某申購新股和買賣股票。
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1日,王某梅去廣州出差。甘肅證監局指出,2020年6月9日,王某梅和王冬梅姐妹有過聯繫;2020年6月10日晚,王冬梅與王某梅又有過2次電話聯繫。
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王冬梅用其本人賬户,合計買入“ST海華”19.38萬股,成交金額為50.01萬元,2020年6月18日全部賣出,實際獲利73732.45元。
此外,王冬梅的丈夫“李某林”證券賬户2020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合計買入“ST海華”25.05萬股,成交金額為64.81萬元,2020年6月18日全部賣出,實際獲利82023.59元。
甘肅證監局指出,王冬梅的賬户組交易時點與王冬梅和王某梅聯繫接觸時點高度吻合。而且有種種跡象説明王冬梅的操作是屬於內幕交易:如王冬梅操作“李某林”證券賬户完成1筆30萬元的91天報價融券提前購回,賣出該賬户持有的“分眾傳媒”2萬股,資金大部分於6月10日買入ST海華;在操作本人賬户買入期間,也出現了連續銀證轉賬轉入資金買入的情況。
王冬梅經過了申辯和陳訴,但甘肅證監局指出,王冬梅與內幕信息知情人王某梅關係密切,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王某梅存在聯絡接觸,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ST海華”的行為明顯異常,且不能作出合理説明或者提出證據排除其進行內幕交易,“我局對王冬梅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不過,甘肅證監局還特別強調,在聽證過程中,王冬梅及其代理人提出,王冬梅為全職家庭主婦,丈夫受傷正處於康復階段,孩子正在上學,55萬元的罰款嚴重超出了王冬梅的經濟水平,明顯過重。因此,結合本案具體案情和當事人王冬梅個人及家庭情況,從“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出發,“我局決定酌情減少對王冬梅的罰款數額”。
最終,甘肅證監局決定:沒收王冬梅違法所得155756.04元,並處以50萬元罰款——也就是説,減少了5萬元罰款。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原標題:聽樓下姐姐內幕消息炒股,家庭主婦大賺15萬,卻被罰款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