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六年前就取消的費用,建行為何還敢收?

9月27日,青島銀保監局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行因服務收費質價不符、向個人唯一賬户收取賬户管理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處以罰款65萬元。

對於銀行賬户管理費,估計很多人都不會陌生。通俗來説,就是賬户餘額低於一定限額,銀行會按月或者按季來收取管理費用。不過由於收費標準混亂、信息不透明,賬户管理費曾被廣泛吐槽,還有消費者因此起訴過銀行。

為了規範賬户管理費,減輕消費者的負擔,早在2014年,為了配合《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的落地,銀監會等部門就聯合出台了《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明確將賬户管理費和年費納入了免費服務項目之中,當然只限一個賬户。在2014年政策出台後,銀監會等部門曾圍繞依舊存在的相關亂收費亂象,展開過多輪清理行動。像2017年的《關於取消和暫停商業銀行部分基礎金融服務收費的通知》,再一次明確,對客户指定的一個本行賬户,免收年費和賬户管理費。可以説,對於違規收取賬户管理費的行為,監管部門的多輪清理,充分展現了有關部門對此的重視。

從2014年監管部門出台回應關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舉措,至今已執行六年,歷經多輪清理,但現實卻是,相關政策依然沒有很好的落地生根,相關亂象依舊屢禁不止。時至今日,還有個別基層銀行目無法紀、違規亂收費,使相關政策淪為一紙空文。建行青島分行無視行業規定、胡亂收費,是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肆意侵犯,是對相關政策規定的肆意踐踏,更打亂了金融服務市場內部的良性競爭秩序。尤其在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收費的情況下,還有銀行在貪圖如此“蠅頭小利”,吃相未免太過難看。

這次青島銀保監局果斷出手,對涉事銀行進行了處罰。這是規範銀行業的發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行之舉,充分彰顯了監管機構對市場亂象和違規行為敢於亮劍、堅決打擊的勇氣和決心。針對違法違規的亂收費行為,就應如此堅決處罰,同時更應舉一反三。

事實上,收費名目繁多、標準混亂、公示不清晰等等類似亂收費問題,在銀行業不是一天兩天了。這次的案例,只是銀行收費衝動的一個縮影而已。比如就在前不久,又有五家銀行因為亂收費,被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公開通報。涉及的違規情況,包括超過公示標準收取手續費、收取費用與提供服務不符等,基本都是明令禁止的老問題。

亂收費問題的反覆出現,説明現有監管,還要進一步加強,處罰力度還得繼續升格,提升違法成本;另一方面,對於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按照規定更完整地公示,保證服務價格信息透明,讓消費者知道哪些收費項目已經取消了,壓縮銀行亂收費的空間。

另外,在這裏也得提醒各大銀行:銀行具有商業屬性、有賺錢的衝動無可厚非,但不能忘記自己的普惠屬性和服務屬性,任由逐利性成為自身發展的主導力量。作為銀行,眼裏可以有利益,但心中更要有法紀。

這次建行青島分行被罰,便是清晰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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