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行業“嚴監管”主基調的持續,今年信託公司“吃罰單”的現象有增無減。四川銀保監局官網日前發佈對四川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信託”)的處罰信息。四川信託因公司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託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等13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人民幣3490萬元。這也是近兩年來信託公司收到的最大一筆罰單。
無獨有偶。3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公佈了2021年1號罰單,中海信託因固有貸款業務統計錯誤和資金信託業務統計錯誤被上海分行處以警告並罰款70.2萬元,作出處罰的日期為2021年3月5日。
事實上,今年以來,除了上述的四川信託、中海信託被處罰外,據記者不完全梳理,以監管公佈日期為口徑,截至2021年3月10日,今年以來還有渤海信託、中建投信託、長城新盛信託、蘇州信託、天津信託、中信信託等6家信託公司受罰,較上年同期增加了4家。而在罰款金額上,今年累計罰金近4000萬元。而2020年,地方銀保監局對10家信託公司共開出18張罰單,罰款金額總計也不過2000萬元。
從處罰事由來看,除上述事由,其餘的原因包括,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貸前貸後審查不嚴導致大額信託貸款資金迴流借款人他行賬户並最終導致貸款資金用途與信託貸款合同約定不一致;未按照相關監管規定準確反映信託業務風險狀況;違規設立子公司;抵押物評估嚴重不審慎;盡職管理不到位,向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項目提供融資;信貸資產轉讓嚴重違反審慎經營原則;未經核准提前履行高管職責,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對此,中國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黃洪去年12月8日在2020年中國信託業年會上發表講話表示,信託業要杜絕與監管博弈的心態,不通過變通或繞開監管規定開展信託業務,更不能以此尋求相對於其他信託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優勢,破壞市場秩序。今後嚴監管、強監管態勢將進一步鞏固,監管問責也將更加嚴格,不遵規守紀註定沒有出路。黃洪認為,信託業要樹立賺“辛苦錢”的理念,埋頭實幹,通過提供高質量服務獲取相應報酬,靠創造價值來獲取利潤,不要總打量着利用全能性金融牌照的優勢,靠投機賺錢。
對此,有業內專家表示,監管部門對違規問題依然採取嚴厲處罰,短期對受罰公司肯定有很大負面影響,但從長期行業發展來看,可以保障信託業持續健康發展道路。同時,隨着各項監管政策出爐,信託業得到前所未有的規範性約束,監管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也是張弛有度,相機抉擇,為信託公司保駕護航。
“個別信託公司前期積累的風險點顯現,這屬於個案。當前,單體機構風險和局部風險不會影響整個信託業的穩健發展態勢。金融的實質就是風險管理,只有將風控做好,才能讓信託公司擁有更廣闊的資產管理與綜合金融服務拓展空間。”復旦大學信託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此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