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公開披露了對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舟山監管分局處以罰款6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信貸管理不審慎,新發放貸款短期內出險;貸款審查不盡職,個人經營性貸款主體不合規”。
同時,時任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倉支行客户經理沈龍慶,時任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支行客户經理洪軍被處以警告。
近三年累計被罰款超90萬元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定海海洋農商銀行”,於2012年12月20日由定海農村合作銀行整體改制成立,註冊資金5億元。下設12個職能部室,下轄1家營業部、16家支行、35家分理處,共有營業網點52個。
麪包財經梳理歷史公告發現,在此之前,定海海洋農商行還因股權質押等違規被處罰。近三年累計被罰款98萬元。
2022年11月11日,浙江舟山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原中國銀保監會舟山監管分局處以罰款2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股東在本行借款餘額超過其股權淨值但仍質押股權”。
2021年12月27日,定海海洋農村商業銀行被中國人民銀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罰款8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1.税款收入“待報解預算收入”賬户後存在退付現象;2.辦理税款收納時劃轉至非“待結算財政款項”科目;3.辦理鄉鎮集中支付退回業務處理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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