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深圳,記者 周曉雅)訊,監管“零容忍”態勢繼續強化。11月19日,上期所、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上期所子公司上期能源同日發佈了修訂《違規處理辦法》的公告。
據瞭解,此次修訂是近年來首次對《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大規模修訂。
整體來看,上述交易所與子公司《辦法》修訂主要聚焦在三大方面。首先是擴大違規行為查處的主體範圍;其次是補充多項具體違規行為,包括增加新型違規行為有關規定;再次是切實提高違規成本;最後是完善紀律處分相關程序性規定。
就《辦法》修訂稿的施行時間,中金所自發布之日即11月19日起實施,大商所、鄭商所在12月1日起施行,上期所及其子公司上期能源則將在明年1月1日施行。
交割庫、做市商明確列入規範對象
據介紹,此次《辦法》修訂由前述的期貨交易所協同開展。旨在堅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有關要求,強化監管“零容忍”態勢,為期貨市場從嚴監管提供製度供給,維護期貨市場良好秩序。
從具體的修訂細則來看,各家期貨交易所大體保持監管規則的統一、協調,在違規行為類型、處分措施等方面原則上保持一致。
各家期貨交易所的修訂對照表中首先標註了制度規範對象範圍的修訂。該範圍進一步擴大,各家商品期貨交易所新增各類期貨交割服務機構和信息技術服務機構作為規範對象,中金所則將做市商等市場參與者明確納入適用主體範圍。
《鄭州商品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修訂對照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修訂對照表對於上述個體出現的違規行為,處置措施除了原有的限制出入金、提高保證金標準、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以外,各家期貨交易所還新增了“降低套保持倉額度”等措施類型,各家商品期貨交易所及子公司針對交割倉庫可限制其交割行為,另外,中金所、上期所、大商所還增加“降低套利額度”的措施類型。
違規行為新增超限交易、程序化交易等
最新的《辦法》對原有部分違規行為的規定細化,同時也增加了新型違規行為有關規定。
比如,新增“超限交易”違規處理措施。3家商品交易所與上期能源均提及“非期貨公司會員、做市商或者客户等期貨市場參與者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交易限額制度,超限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規所得。”
同時,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強行平倉、暫停開倉交易12個月以下、暫停部分期貨或者期權業務、取消相應資格的紀律處分,可以並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金所則在此基礎上對罰款力度加以細化,沒有違規所得或者違規所得不滿10 萬元的,可以收取50萬元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違規所得10萬元以上的,可以收取違規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懲罰性違約金等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採用程序化交易方式下達指令,影響交易所繫統安全或者擾亂正常交易秩序也被列入違規行為,處罰措施也包括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部分期貨或者期權業務等。
另外,新增的違規行為還包括違反實控關係賬户管理規定、做市商通過出租等方式將做市交易編碼交由他人使用、編造或者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等。
而違反持倉管理規定、違反交易編碼管理規定等行為也得到細化,同時,修訂稿完善關於對敲違規、自成交違規等行為的表述。
互認“禁止入市”紀律處分
為切實提高違規成本,各家交易所也修訂後的《辦法》中修改和調整自律管理措施,提高紀律處分懲處力度和執行力度。
比如,對逾期不主動交納罰沒款項的,增加暫停開倉交易等執行罰措施。明確規定各期貨交易所之間互認“宣佈為市場禁止進入者”的紀律處分。
同時,還完善紀律處分相關程序性規定。落實查審分離工作機制,明確規定交易所設立紀律處分審理機構。優化監管文書送達、紀律處分複核、紀律處分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等程序性規定。
對於期貨公司和交割倉庫的管理義務進一步明確。強化期貨公司在穿透式監管工作中的責任,明確對於期貨公司未按規定進行客户管理行為進行處理的依據。結合交割倉庫監管實踐,增加進行虛假性、誤導性、故意隱瞞或者遺漏重要事實的申報、陳述、解釋或者説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交貨,以及不配合質檢機構檢驗等交割倉庫違規行為。
此外,修訂內容還包括完善救濟程序,修改裁決與執行、糾紛調解等規定。
持續從嚴打擊違規行為
對於此次修訂,鄭商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修訂稿加強了對違反持倉管理、交易限額、實際控制關係賬户管理等相關行為的處罰力度,有利於提高交易所相關監管措施的執行效果,對企圖實施違規行為的市場參與者具有震懾作用。
整體來看,各家期貨交易所針對違規調查、違規行為和紀律處分的規定也有了基本的統一。上述負責人認為,修訂稿同時吸收上位法修訂的內容以及期貨立法基本內容,使得自律監管、行政執法得以有機銜接和協調統一。
修訂《辦法》也被認為是期貨交易所從嚴打擊期貨市場違規行為,強化監管“零容忍”態勢的重要舉措。據介紹,下一步交易所將逐步開展新《違規處理辦法》的宣講培訓工作,對市場參與者合規參與期貨交易進行提示教育。
中金所表示,在中國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將不斷踐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監管理念,持續履行一線監管職責,從嚴打擊金融期貨市場違規行為,堅決維護金融期貨市場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