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辯銀行拿券商牌照:混業經營是大勢?哪家銀行喝頭啖湯

上世紀90年代初實行的“混業經營”真的要回歸了嗎?據報道,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業務。

針對此事,6月28日晚間,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目前沒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場通報。

證監會表示,發展高質量投資銀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發展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進和擴大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關於如何推進,有多種路徑選擇,現尚在討論中。不管通過何種方式,都不會對現有行業格局形成大的衝擊。

其實早在2015年,向商業銀行發券商牌照的風聲已傳出,不過受大環境所限,當時不了了之,時隔5年,這一討論再度刷屏。

混業經營是否是大勢所趨?是否應該給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商業銀行從事券商業務存在哪些障礙?銀行獲得券商牌照對券商行業影響幾何?基於商業銀行入局券商業的預期,新京報記者邀請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呂隨啓、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鋒、新網銀行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這一話題進行討論。

是否該給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有專家稱監管邊界沒有釐清前發牌照不合適

新京報:是否應該給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商業銀行開展券商業務,存在哪些障礙?

呂隨啓:從混業經營打通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角度來説,可以考慮給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

劉鋒:我並不完全認同把券商牌照直接發放給商業銀行的做法。首先在上世紀90年代,商業銀行曾經可以直接參與證券業務,歷史的經驗表明當時它們並沒有把這項業務做好。在分業監管後,將銀行、保險、信託等機構的證券業務剝離了出來。而目前監管的格局還沒有發生變化,雖然對於業務和產品的監管已經開始有所交叉,但對於機構的監管是分業的,銀行、保險和信託由銀保監會監管、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由證監會監管,在監管邊界沒有釐清之前,將券商牌照發給銀行並不合適。

其次,不給銀行發放券商牌照,不代表不允許銀行參與券商的很多業務,銀行與券商實際上在很多業務、產品和服務層面已經存在重疊和交叉。

第三,另一角度來説,如果可以給銀行發放券商牌照,那麼是否可以考慮給券商發放銀行牌照?國際經驗來看,國際成熟市場的混業經營經驗已經持續近20年,如加拿大目前就沒有獨立的證券公司或投資銀行,全部被銀行所收購;美國在金融危機後也在進行混業交叉,如做投資銀行出身的高盛現在也從事商業銀行業務。

再者,中國實際上已經有金融混業經營的角色,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信集團、招商集團、光大集團、平安集團等,旗下包括了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等所謂全牌照金融子公司。作為金融控股公司,已經擁有獨立經營的證券公司,將其銀行再度成立券商子公司,作為集團來説沒有這個必要。從這個角度來説,銀行可以加大與券商進行業務合作與交叉,而非重建一套系統,也能更好地為客户進行服務。而券商和銀行也可通過收購兼併的形式,將自身變成金融控股公司。

銀行再花費金錢、精力進行額外的安排,一方面沒有能力,另一方面也不夠專業,銀行要做好自身的強項。大型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可以、有的也已經通過交叉持股等形式向前邁進。而現在證券行業也需要優化重組,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整合,優勝劣汰。

董希淼:我認為在做好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沒有問題,幾家大型銀行除了券商牌照外,其他牌照基本都有。去年我國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在金控公司管理框架之下,把券商作為子公司納入管理,在監管制度上也能夠完成基本覆蓋。

哪些銀行將喝頭啖湯?有專家稱大型銀行試點概率大,有的主張從規模中等偏上的銀行開始試點

新京報:假若發放,哪些銀行將喝頭啖湯?

呂隨啓:假如對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進行試點,應當首先從規模中等偏上的商業銀行中開始試點,而不是全部來自於五大行或是城商行、農商行。一方面小的城商行、農商行沒有實力,而國有股份行雖然實力很強,但試點缺少代表性,所以從成熟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如招商銀行、民生銀行更好,他們的市場化程度也更高。再者,五大行中較難對試點對象進行選擇,如果全部選入試點,那就叫普遍推開、而非試點了。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國有行中選擇一兩家、在股份制商業銀行中挑選一兩家。

董希淼:如果對銀行下發券商牌照,那麼肯定在大型銀行試點的幾率較大,因為他們實力較強,客户、機構網點較多,管理也更加規範。

商業銀行想要拿到券商牌照,最基本的要做到風險隔離。而銀行系做券商可能面臨文化上的差異,例如銀行的債券融資的形式與券商的股權融資就很不一樣,銀行放貸首先要關注貸款是否會發生損失,因為賺取的是利差,所以需要採取很多手段擔保抵押,如果是信用貸款,更關注第一還款來源;而做股權融資要更關注企業的成長性,可能要承擔一部分的損失,就像是做風投,投資的10個企業中有1個成功,那也是成功。這兩者之間的文化很不一樣。

此外,銀行的體制、人才培養是基於債權的資源所做的配置,如果銀行開展券商業務,那麼也需要對人才進行引進、對架構體系進行改變。

商業銀行可以先嚐試哪些券商業務?投行業務和資管業務被看好

新京報:商業銀行可以在哪些業務中率先進行券商業務的嘗試?可以通過哪些形式開展業務?

呂隨啓:在商業銀行中進行券商業務的嘗試,首先是投行業務,以及資產證券化業務,銀行可以將信貸資產打包,通過證券化的形式上市盤活信貸資產;第三就是經紀業務。

參與形式方面,設立專門的業務部門來完成券商業務可能會帶來業務的混亂,而單獨的子公司可以有單獨核算、單獨監管,更加不會發生功能性的混淆,管理也更加容易一些。

劉鋒:我認為銀行可以與券商的經紀業務和資產管理等業務開展合作,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財富管理服務。目前很多券商都在由經紀業務向財富管理轉型,在這一方向上,銀行與券商有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間。與銀行相比,券商的產品生產能力與相關專業能力較強,但在客户的體量上,要遠遠滯後於銀行。銀行可以通過資產管理與券商進行深度的合作,目前不少銀行也成立了資管子公司,將銀行系的資管子公司運營好,已經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此外,在投資銀行業務方面,銀行也可以和券商展開合作。銀行的很多貸款可以向公司債轉換,而銀行的貸款客户也有很多可以與投行的業務結合起來,為客户提供更多更廣的直接融資通道和方式。此外,券商的投行部門和研究部門有大量的專業人才儲備,也能夠為銀行客户或儲户提供更加專業的投融資的財務顧問和投資顧問服務。從這個角度來説,假若在一個金融控股體系下,銀行與券商可以展開深度合作,如中信銀行的相關業務可以交給中信證券,匯金公司旗下的工、農、中、建、交等銀行的相關投行業務可以交給旗下的中國銀河證券、申萬宏源證券等進行交叉服務,沒有必要為此由銀行單獨申請券商牌照。

董希淼:如果將券商牌照發放給銀行,那麼銀行肯定會進行全方位的推進,對標業內較高的標準來做,不太可能只做其中的一兩塊業務。

對券商業衝擊幾何?航母級券商不會很快到來,但券商業競爭壓力上升,或加速重組

新京報:對於銀行、券商來説,給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將分別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呂隨啓:如果商業銀行加入到券商的隊伍中,那麼行業規模將會更加龐大, 對於行業來説也許是個好事,但現有券商所面臨的競爭壓力也隨之上升,畢竟銀行所掌握的金融資源遠遠多於券商。券商的壓力變大,銀行的空間上升,可能加速證券行業的重組。另外一個方面,對於銀行來説,多了一個利潤增長點,無論是長期還是短期來説,都是利好消息。

董希淼:對銀行來説影響不大。銀行、特別是大行不差這筆利潤,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才是最主要的目的。對於銀行來説,打通券商業務可以更好地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體化的服務,不僅可以進行債權融資,也可以進行股權融資,打通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壁壘。客户的需求能夠得到全方位滿足的同時也能夠增加一些多元化的收入。

新京報: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是否意味着“航母級券商”將要到來?

呂隨啓:“航母級券商”不會很快提前到來。即便是商業銀行允許獲得券商牌照,試點需要有一個過程,在試點的過程中,銀行持牌券商的口子暫時不會放開,就算放開也需要一個過程,要確保券商行業不至於被商業銀行擠破產的情況發生。

董希淼:推進“航母級券商”與給銀行發放券商牌照關係不大。銀行做券商需要一個過程,在短期內較難做到行業較前的位置。

混業經營是否是大勢所趨?有專家稱一味維持分業經營無助防控風險

新京報:混業經營有什麼樣的好處,同時可能面臨什麼樣的問題?

呂隨啓:混業經營有利的方面是很多金融機構將有機會變成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團,綜合實力上升,競爭力增強。另一方面,混合經營弊端在於中國金融業現在整體發展水平還比較落後,監管能力還不能滿足混業經營後的要求。如何協調監管、如何真正從公共利益出發來更好地進行協調,是真正值得擔心的問題。

劉鋒:混業經營首先對監管來説存在挑戰,目前的監管體系是分業監管制度。為防範風險和便於管理,行業間設置了許多隔斷和防火牆,以及業務許可和牌照。而已經開展的或將要開展的許多交叉業務和產品服務卻存在一些監管空白或重疊。監管方面需要確定是對機構進行監管,還是對業務內容、產品和服務進行監管。如目前,在業務和產品服務上實際已經有許多交叉重疊,例如保險公司,賣的是保險產品,但在獲得保費收入後形成的保險資產需要在資本市場上進行投資管理;銀行和信託公司賣的基金、“理財產品”或“投資計劃”,很多都是在一級和二級資本市場形成的產品和服務,這些業務實際上是在證監會的監管範圍,而保險公司、銀行和信託公司本身是由銀保監會進行監管。另外,對目前市場上大量存在的“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監管也顯得蒼白無力。

混業經營對於投資者來説將會帶來很大的好處,至少可以大大降低投資成本和獲得更加便利多元的產品和服務。分割得越厲害,信息越不容易對稱,交易成本和監管成本等也越高。對於投資者來説,希望能夠開一個賬户,既可以買基金、也可以買股票、保險,並獲得更加專業便捷的服務,大大降低成本和投資風險。

董希淼:其實現在更傾向於“綜合經營”的説法,實際上銀行的綜合化經營很早就有,除了券商的牌照外其他的牌照基本都已經對銀行開放。這一做法主要是為了推進銀行進入資本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因為銀行的資金實力強、客户多,做券商業務確實存在一定的優勢。

在研究和實施我國金融體系業務模式時,應警惕將金融風險集聚簡單地歸咎於綜合經營模式。如果不尊重市場規律,一味地維持分業經營,不僅無助於防控風險,反而可能導致金融風險異化和失控,併產生新的風險。

混業經營如何監管,面臨哪些挑戰?有專家擔心航母級券商面臨監管難題

新京報:金融業混業經營或者説綜合經營如何監管?面臨哪些挑戰?

呂隨啓: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也帶來一個討論,就是監管單位間責任的協調,比如若某家商業銀行的下屬券商在證券市場做了一些違規的行為,是屬於證監會、或者銀保監會來管轄,還是共同管轄,如何對此進行協調,這個體制上的問題是最大的問題。第二是監管能力的問題。

此外,在國內銀行體系內,五大國有銀行處於絕對的壟斷地位,也常享有政策性的保護。而銀行體系往往規模過大,遠大於一般證券公司,券商行業與銀行體系相比處於弱勢。一旦(商業銀行)參與證券市場後發生問題,證監會是否應當嚴厲處罰?嚴厲的處罰是否會導致金融體系的不穩?證監會與銀保監會間是否會因此產生糾紛?

劉鋒:在成熟市場,往往是對業務內容、產品和服務類型以及從業人員的層面上進行監管。如美國把所有市場參與者都納入監管範疇,包括上市公司和所有中介機構,以及無論大小的投資者和專業人士,特別是對於從業人員的處罰力度要強很多,甚至可以會有終身監禁的處罰。

如果進行混業經營,監管體系如何配合和完善?從監管理念、監管模式、監管手段、監管對象上需要做出什麼樣的調整,都是將會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董希淼:研究和實施我國金融體系業務模式時,也不能無視綜合經營對金融監管的挑戰。近年來,我國金融風險上升較快的原因之一,就是面對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分業監管體系未能完全適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監管漏洞和空白。

新京報記者 張思源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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