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災保險制度建設亟待提速
今年的異常天氣使洪澇災害風險更加凸顯。據官方數據,光河南暴雨就造成1366.43萬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909.81億元。雖然災情發生以來,保險行業全力投入救災查勘,開通綠色理賠通道,目前保險行業對河南暴雨的估損也達到了近百億元,最終損失還可能進一步增加,但100億元的理賠預估對900億元的損失來説,顯然遠遠不夠。
巨災保險制度,是指對因地震、颶風、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引發的大面積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給予保障的一種風險分散制度。事實上關於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話題早就是老生常談了。2008年5月汶川地震震驚全國,巨大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與微不足道的保險賠付形成強烈反差,使中國需要儘快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成了社會共識。此後,國家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中先後提到“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這説明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已經上升為國家意志。
從汶川地震到現在,一晃十多年過去了。不可否認,在這十多年中,相關政府部門和保險行業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2015年4月,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在北京正式成立,現在已有45家財產保險公司參與其中;2016年5月,原保監會和財政部聯合印發《建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實施方案》,加快了巨災保險從單一保險產品設計向系統性制度建立的轉變速度。
此外,像農業保險中類似巨災保險的農房保險,在台風多發地區做得有聲有色,切實保障了廣大農户的利益。目前我國廣東、四川、雲南、寧波等地開展的不同模式的巨災保險試點,主要以政府為主導,運用保險機制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不過總體看,我國巨災保險市場規模偏小,尚未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巨災保險制度。
我國是一個災害多發的國度,為何多年來巨災保險制度建立卻一直裹足不前?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專家提出,我國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過程中面臨五大難題,即模式選擇、償付能力、基金歸集、責任限額和定價模式。比如巨災保險制度模式是以政府為主,還是以市場為主,或者兩者結合,目前尚無明確操作模式。又如巨災保險基金歸集則面臨着渠道、規模、成本、效率等諸多問題。也就是説,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不是單一的保障問題,而是一個系統性工程。
從長遠看,巨災保險只有納入國家層面的防災減災體系,才能發揮出巨大的能量。這意味着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亟待進一步的頂層設計,全國統籌不可或缺。同時由於巨災保險制度建立的複雜性,需要較長的時間來建立和完善。因此,加快正式啓動巨災保險制度建設可謂迫在眉睫。
近期,銀保監會再次發聲,今年要推動巨災保險試點和立法,將更多的自然災害納入保障範圍。也許,巨災保險制度設立離真正啓動的時刻越來越近了。(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