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對巨災保險都相當重視,下一步要考慮如何用市場的手來提高資金效率,提供風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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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的河南特大暴雨已過去一個多月,根據銀保監會公佈的數據,河南暴雨災害中預估賠付總額將近30億元,保險業在本次河南洪災中承擔了約10%的經濟損失,保險作為“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進一步凸顯。不過,其中絕大多數都是財產險或人壽險,鮮有巨災保險的身影。
所謂巨災保險,指的是政府運用保險機制,通過制度性安排,將因發生地震、颱風、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通過保險形式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作為應對重大災害的手段之一,建立適合國情的巨災保險制度可以減輕政府和財政負擔。
“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發展巨災保險,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保監會原副主席周延禮也曾撰文,建議積極協調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研究出台地震、洪水、颱風等巨災保險的支持政策,推動巨災保險普及。
儘管政策定位比較高,也有很多地方相繼開展了試點,但巨災保險在中國的發展仍較為緩慢,賠付額、覆蓋率都比較低,企業與個人的投保意願普遍不足。業內人士稱,巨災保險的完善發展仍然需要時間和環境。
“雷聲大、雨點小”
相比以前,保險業在大型災害中發揮的保險保障能力已經有了長足進步。截至8月10日,河南省保險業初步賠付金額114.49億元。若以此計算,目前保險業承擔的損失佔比約為10%。而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保險業承擔的總體損失約佔0.2%。復旦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主任許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從2008年到2021年,保險業在巨災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
不過跟國際水平相比,中國保險業承擔的災害損失的比例仍然較低。瑞士再保險公司旗下的瑞再研究院發佈的《經濟積累和氣候變化時期的自然災害》報告顯示,全球保險業賠付的自然災害損失佔經濟損失的40%左右,而中國保險業的賠付比例約為10%。
許閒也指出,要看到中國巨災險的不足和差距,從保險業承擔巨災損失的角度看,中國保險業還有發展空間。
説起巨災保險的進展,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方樂華直言仍處於探索階段,而且進展緩慢,“頗有點雷聲大、雨點小的狀況”。
作為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會長,方樂華長期研究保險法與保險行業的最新進展。在他看來,巨災保險的意義非同小可,參與巨災風險管理也是保險公司的職責和專長,但無論13年前的汶川大地震,還是近期的河南特大洪災,都很少見到巨災保險理賠的身影,“依然是財政撥款、普通保險理賠和社會捐助的傳統救災模式。”
巨災保險一般由當地政府出資購買,由幾家保險公司以“共保體”的形式分別以一定的比例共同承保,遇到災情後對當地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進行賠付。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系教授、農村保險研究所所長庹國柱指出,巨災保險“必要性還是有的,可行性不高”,目前仍然是“討論的多、實踐的少”。
已經試點多年,業內呼籲更多探索
大約從2013年開始,廣東、上海、四川等許多地方陸續開展了各種不同形式的巨災保險試點與探索,主要包括災害事故防範、損失救助、人身傷亡撫卹和家庭財產損失理賠等。
例如,經常遭受颱風災害影響的廣東省採取了指數保險的模式,當地政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當降雨強度、颱風風速達到或超過觸發巨災的預設閾值時,無需經過查勘定損,保險公司即可向政府相應保險賠付金額,用於災害救助、災後重建和社會救濟,提高救災效率。
深圳是最早開展巨災保險試點的城市之一。從2014年起,深圳市財政全額出資購買巨災險,只要在深圳市內發生,因暴風、暴雨、地震等16 種災害造成人身傷亡的醫療費用、殘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等都可獲得救助,最高額度為2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巨災保險的覆蓋範圍包括當地户籍居民、臨時出差、旅遊、務工等人員以及災害中的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人員。
試點至今,深圳的巨災保險由人保財險、太平洋財險、太平財險、國壽財險、平安財險5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承保,並且將深汕特別合作區也納入了新增保障區域。2020年,深圳巨災險共救助4733人次,其中人身傷亡救助7人,轉移安置4726人,支付救助理賠款約94萬元,同時還安排400萬元開展防災避險宣傳、災害研究等防災防損項目。
據廣東銀保監局發佈的消息,從2015年廣東省批准頒佈《廣東省巨災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來,巨災保險已覆蓋廣東全省(不含深圳)18個地市,累計實現保費收入約8億元,完成賠款超過10億元。
在廣東開展的巨災指數保險試點中,平安產險從2016年至今已累計為廣東省多個地市政府提供超4億元的保險賠款。平安產險巨災保險相關負責人介紹了一組數據:在全球有關災害損失補償的統計中,來自保險公司的巨災保險賠款佔36%,發達國家高達80%,而在我國許多災害中這一佔比甚至不足5%。
該負責人認為,我國巨災保險仍處於初期探索階段,如果更多省份、地區可以納入試點,如果研究機構、行業、保險公司能夠整合主要巨災的風險、損失和補償數據資源,建立自然災害數據庫,將更能激發保險公司提高巨災保險產品的供給和創新動力。
科技、立法加持,保險環境仍待改善
在各地對巨災保險的探索中,科技元素的賦能有望成為“加速器”。上述平安產險巨災保險相關負責人介紹,平安產險已組建自然災害專業團隊,探索建立災害預警體系,並在四川落地首個自然災害實驗室。“通過暴雨、颱風、洪水、地震等10種自然災害數據,以及氣象、水文、地理、遙感、地質、災害、承災體和社會經濟類數據,建立了自然災害時空數據庫。”
作為保險領域的研究者,庹國柱認為巨災保險制度的發展還要因地制宜來推動,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應該與農業保險的推廣相結合。他曾在湖南等多地考察後發現,當地農民對農業保險的積極度並不高,但如果與巨災保險相結合,就能形成比較好的範例。
方樂華則認為,當務之急是巨災保險領域的立法亟待完善。由於巨災保險具有明顯的政策性保險特徵,即使在市場化程度最高的美國,巨災保險也是由政府主導的。“通過巨災保險立法,規定各級政府在巨災保險中的地位和責任勢在必行。”
他提到,巨災保險的保障範圍(財產、人身)和性質(政策性保險、商業保險);巨災保險的組織形式、統籌安排;巨災保險基金的建立和運作;巨災保險的理賠(包括與普通保險的關係)等重要問題上,都需要立法決策。
方樂華建議,巨災保險立法宜採取交強險的立法模式,定位於保險條例;考慮到我國幅員廣闊,災害事故多種多樣,宜採取綜合立法體例;在危險單位劃分方法上,條例應授權地方政府和保險公司協商確定;可以立法建立全國性巨災保險基金,每保險年度結算,採取各地巨災保險的年度結餘上繳、虧空彌補的原則,統籌調劑使用,確立財政兜底保障的原則。
北京工商大學教授、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強調,巨災保險在推進中遇到的障礙,反映了國內保險業發展的共同問題,即整體國民保險意識仍然有待完善,其中包括投保人的投保意識,保險人的保險功能意識,以及政府的保險認知意識。
對於巨災保險,大多數商業保險公司的態度都稱不上積極。王緒瑾認為,目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對巨災保險都相當重視,下一步要考慮如何用市場的手來提高資金效率,提供風險保障。
要想調動保險公司參與巨災保險的積極性,國際上較為普遍的做法是“借雞下蛋”。王緒瑾解釋稱,這一般指的是保險公司承保虧損,但通過投資盈利來彌補,從而達到綜合盈利。“不能靠收保費來掙錢,保險公司要靠他們投資掙錢。”在他看來,巨災保險的發展要以完善的資本市場和會計技術為前提,“政府要合理引導資本市場的發展”。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林 實習生 翟子豪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