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王琳)12月1日,根據新疆友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友好集團”)公告,將提前收回烏魯木齊市友好百盛購物中心商業房產。
公告顯示,友好集團與新疆友好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業發展有限公司(系新疆百盛公司控股股東,簡稱“百盛商業公司”)就公司擁有產權的位於新疆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668號總面積70811.97平方米的友好百盛購物中心商業房產簽訂《終止協議書》,提前收回該商業房產。
友好集團表示,該商業房產的租賃合同將於2022年12月31日到期,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商業網點佈局,搶抓市場,擴大公司商業主營業務規模優勢,經公司研究,並與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業公司協商一致,終止《租賃合同》。根據約定,公司需向新疆百盛公司控股股東百盛商業公司支付補償款500萬元,由此將減少本公司2021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00萬元。
新京報記者 王琳
編輯 秦勝南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