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規則正式修訂 有望改變買賣雙方博弈失衡

  投行人士認為,規則修訂的核心在於加大博弈,不要高定價,保障IPO可持續性

  為進一步優化科創板新股發行承銷制度,促進買賣雙方博弈更加均衡,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交所於9月18日晚間發佈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統稱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業務規則),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有望改變買賣雙方博弈失衡局面

  今年的8月20日至9月5日,上交所就修訂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通過官方網站、信件、會議交流等方式,共收到63條反饋意見。總的來看,市場各方普遍支持本次科創板新股發行機制的優化調整安排,認為相關規則修訂有利於促進博弈均衡、提升發行效率,同時也對一些具體條款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經認真研究,上交所採納了部分意見,進一步完善了相應規則條款。

  上交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從這兩週收集的反饋意見來看,各類主體總體支持本次科創板新股定價機制的優化調整安排,認為規則修訂內容抓住了當前市場的主要矛盾,預期可以改變當前為博入圍‘抱團報價’,買賣雙方博弈力量失衡的局面。”

  該人士介紹,對於市場主體提出的制度完善意見,上交所認真研究論證,充分吸收合理可行的建議,在徵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刪除《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第53條關於定價不在投價報告區間出具相關説明的條款。

  修訂涉及4個方面

  本次修訂主要包括4個方面內容:一是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由“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二是明確初步詢價結束後如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網下投資者報價平均水平的,僅需在申購前發佈1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無需採取延遲申購安排。三是對於定價不在投價報告估值區間範圍內的,取消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出具説明的要求。四是強化報價行為監管,進一步明確網下投資者參與新股報價要求,並將可能出現的違規情形納入自律監管範圍。

  需要注意,在發行承銷業務或者詢價報價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的,上交所將相關線索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新舊銜接方面,規則修訂發佈前已刊登招股意向書與初步詢價公告、啓動發行工作的,適用原規定;規則發佈後啓動發行的,適用新規則。

  證券時報記者還了解到,本次規則修訂以是否啓動發行作為新老劃斷時點,即是否刊登招股意向書、初步詢價公告。為回應市場關切,避免誤解,上交所在本次規則發佈通知中對此予以明確。

  自律委提出3點行業倡導建議

  上交所第二屆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律委)於近日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研究討論了促進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業務規則修訂實施平穩過渡的針對性措施,包括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的業務實踐安排,審慎評估定價是否超出“四個值”的孰低值與超出幅度,以及規範參與股票發行業務等,提出了行業倡導建議。上交所對於自律委提出的行業倡導建議表示支持,呼籲市場各方共同遵守,並將在發行方案備案工作中,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遵守行業倡導建議的有關情況予以重點關注。

  對於科創板自律委的上述倡議,上海證券交易所方面表示支持,並呼籲科創板各參與主體等共同遵守上述行業倡導建議,保障股票發行承銷工作規範有序,支持科創板市場平穩發展。上交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相關人員將在受理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交的發行承銷工作方案時予以重點關注。規則落地實施後,將持續觀察新規實施情況,及時跟蹤市場變化,並不斷深化發行承銷制度研究,為下一步不斷優化科創板詢價定價機制,全面推行註冊製做好政策儲備。”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告訴記者,科創板自律委倡議針對的是,既放開了買賣雙方的博弈空間,又限定了高價發行。總的來説,此次規則修訂的指導思想是加大博弈,但不要高定價,保障IPO的可持續性。“概括起來可以理解為——參數調整,機制不變,不要高價,持續發行。”王驥躍説。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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