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平安銀行發佈了一條消息,震動了業界。
一名平安銀行信用卡客户花4000元委託他人投訴平安銀行,結果被平安銀行工作人員識破並報警。警方最終將客户與“委託人”帶走調查。(備註:應該是受託人,為了尊重平安銀行原文,以下仍然使用委託人一詞。)
由於“委託人”涉及偽造公章、收取費用,警方已經預受理。
最後平安銀行提醒,不要相信那些給錢就可以幫忙維護徵信的黑產中介。同時,也請那些黑中介們收手!“安安”可不是鬧着玩兒的。
委託他人投訴平安銀行?栽了!
以前大家聽到的都是由於催收公司因為涉嫌暴力催收被警方帶走,這次反過來了,因為委託他人惡意投訴銀行而被帶走。
由於疫情影響,造成大量貸款用户,包括信用卡用户逾期率上升,有的持卡人信用卡逾期還不上,銀行自己或者委託催收公司向客户打催收電話。而一旦客户多次不能還款,就會被上人行徵信。
在這一背景下,幫助他人如何逃避貸款機構追債,避免上徵信的生意也越來越火爆。
平安銀行的這個客户鄒先生就稱,自己由於疫情影響停發工資,造成去年11月到今年2月出現4次信用卡逾期,要求平安銀行幫他維護人行徵信。
從這條內容看,應該是因為多次逾期,鄒先生被平安銀行上了人行徵信系統。
平安銀行稱,客户投訴前,修改過銀行預留電話,比對新舊手機號的投訴錄音,發現聲音不一致,疑似他人代投訴。於是平安銀行聯繫了客户,告知委託黑中介容易引發信息泄露和財產安全損失,建議他主動配合銀行提供黑中介信息,客户堅持表示無法提供。
在平安銀行公告中,並沒有詳細透露鄒先生向什麼機構投訴的,是向平安銀行投訴的,還是向當地監管機構投訴的?
平安銀行工作人員於是主動聯繫當地監管局溝通匯報情況。並請客户提供申請材料,待核實材料真實性後再向人行申請。
隨後,平安銀行工作人員到鄒先生提供證明的公司核實材料真實性,結果發現材料均為偽造。
這裏説的偽造材料,應該就是涉及到了“委託人”偽造公章一事。
在警方要求下,客户鄒先生將“委託人”約到銀行,警方將兩人帶走調查,鄒先生付給“委託人”的4000元中介費被追回。
由於“委託人”涉及偽造公章、收取費用,警方已經預受理。
根據銀保監會發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平安銀行信用卡一季度投訴量2486件。深圳銀保監局發佈的《2021年上半年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4979件,佔業務範圍覆蓋全國的在深中資銀行總部機構投訴總量的30.46%,僅次於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
誘導消費者頻繁投訴金融機構?嚴打
今年7月13日,銀保監會專門發佈《關於銀行業保險業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就提到要防範欺詐風險,打擊詐騙活動。提出要嚴厲打擊職業化第三方及保險公司內部人員非法獲取保險客户信息、誤導或慫恿保險客户非正常退保、擾亂保險業正常經營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近期發佈的《關於2020年第二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信用卡業務、個人貸款業務、理財類業務分列投訴前三名。面對各類投訴,尤其是惡意投訴,銀保監會和各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警惕,以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正當權益。
而就在8月11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湖南省公安廳和湖南銀保監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金融領域代理投訴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進一步提出打擊慫恿、誘導消費者重複、頻繁投訴金融機構等問題。
湖南省出台的公告稱,部分非法社會組織或個人借“代理投訴”之名,捏造事實、違背合同約定、突破法律底線,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金融經營秩序,已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提出消費者應警惕參與“非法代理投訴”可能面臨的風險隱患,對於“非法代理投訴”勿輕信、勿傳播。尤其應拒絕參與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等非法行為。
最後提醒各位金融機構的客户,委託他人投訴金融機構要三思而後行,老虎不發威,你以為是病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