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保監會9月罰單:學生的保費水這麼深?!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財經

原標題 銀保監會9月罰單:學生的保費水這麼深?!人保健康總公司也被罰!

據中國財富統計,9月銀保監會各級單位給保險業發出罰單總額為1235.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9月的罰單中,中國人保旗下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因在學生意外保險等產品中向投保人隱瞞合同條款,在出險時未足額賠付而被罰。中國太保旗下人壽保險分公司承保團體險時費率上浮超過200%。

小編此時很想問一句:是學生好坑?還是單位好坑?

滿滿都是套路

9月2日,山西銀保監局連續公佈三張罰單,對人保健康總公司以及兩家分支機構進行處罰。

山西銀保監局發現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2018年承保的兩個短期健康保險保單,主險均為幸福守護學生意外傷害保險,附加險均含附加幸福守護學生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和附加幸福守護學生住院醫療保險,上述兩款產品保險責任有重疊。

重點來了,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在承保和理賠時均未向投保人告知上述兩款附加險產品保險責任有重疊的事實,賠付時僅賠付附加幸福守護學生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種保險責任,對附加幸福守護學生住院醫療保險責任未賠付。

這種操作當然不是第一次了。山西銀保監局在抽查中還發現了,2016年10月、2017年3月,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分別承保兩份團體意外醫療險。上述兩份保單的保險責任相同,保險期間部分重疊,重疊期間為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10月25日,被保險人部分重疊。

2017年9月23日,投保人小張發生意外事故住院治療,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未告知在重疊保險期間出險後兩份團險保單均應予以賠付的事實,僅依據其中一份保單進行賠付,未按兩份保單進行足額賠付,涉及金額30837. 92元。

老説保險費率上浮?咋上浮的?

5塊3的保費賣68

9月份的罰單中顯示,2019年1月至3月,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通過“中國人保微信公眾平台-PICC健康生活”銷售的“人保健康幸福守護學生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幸福守護學生疾病保險”中,發現15份保險的附加險保費為22元/人/萬元。根據人保健康總公司報備銀保監會的相關產品費率表,被保險人為中小學生,保險費率為“12+保險金額×0. 28‰”,即14. 8元/人/萬元保額。

在此前的罰單中,我們多次見過因為保險產品費率上浮收到罰單的情況。銀保監會在3月18日就曾經因為人保壽險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保險費率行為開出罰單,支付寶當時還躺了槍:

人保壽險在支付寶平台銷售的“媽媽樂少兒疾病住院險”中的一款學生平安意外傷害醫療保險(A款)附加險報價68元,對照該險種向原保監會報備的條款費率,應執行的報備保費為5.3元(有社保)、5.88元(無社保),費率上浮均超過10.5倍。

這個操作在太保壽險也出現了。

監管部門在9月4日披露,2017年3月14日,太保壽險鎮江中支就承保某商務有限公司《任我行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向太保壽險江蘇分公司上報了《鎮江中心支公司團體短期險業務上報表-核保作業表》,該表中“實際費率”欄填寫為“5500元/人”。

同日,太保壽險江蘇分公司對太保壽險鎮江中支擬承保的上述某商務有限公司《任我行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進行了審核批准。2017年3月16日,太保壽險江蘇分公司出具《江蘇分公司團體保險業務審批單》,正式批覆同意太保壽險鎮江中支辦理該保險業務。經測算,上述業務承保時所使用的費率是向保險監管部門報備費率的298.91%。

各位看官可以自己算一下,反正小編已經氣的算不出來了。

費率上浮坑消費者,罰!但是費率不按規定下浮,也得罰!監管部門9月2日披露,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人保健康總公司在微信平台銷售的部分學平險業務(均為短期個人健康險業務),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情形。其中,“學生綜合保障計劃保險計劃”B2款產品組合中,附加幸福守護學生住院醫療保險的幼兒園學生、中小學生和大學生的費率低於基準費率的30%。

還有一些“隱蔽的角落”需要投保人注意

小編還發現,9月罰單中銀保監會對保險業個人的罰單高於其他月份。個人罰單主要集中在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常見的保險宣傳誤導。

例如山東銀保監局在9月10日對時任個人保險代理人李某開出的罰單中顯示,其在推介“平安愛滿分兩全保險”及“平安附加愛滿分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時,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一是誇大保險責任,二是曲解豁免保險費條款,三是使用比率性指標把本公司保險產品收益與銀行存款利率進行簡單、片面對比。

上述三條行為其實是常見的保險銷售誤導行為。

此外,在9月的罰單中,工商銀行呼和浩特明澤支行、建設銀行呼和浩特金橋開發區支行都存在允許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保險產品的行為,這點也需要我們注意。畢竟現在去銀行的辦理業務的客户很多都是我們的父母,識別工作人員身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