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證監會實施了新一輪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在“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九字方針下,資本市場正在發生深刻的結構性變化。如何打造一個更加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也成為了網友關注的重點。
今年以來,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積極為資本市場發展建言獻策,如“打擊證券公司收費薦股亂象”“提高上市公司中介機構質量”“對造假的上市公司嚴格執行退市制度”……近日,證監會答覆網友建議表示,將督促證券公司合規展業,強化退市監管力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針對證券公司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中存在的虛假、誤導性宣傳,或存在實際提供的服務與服務協議約定不一致等情況,證監會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針對網友關於打擊證券公司收費薦股亂象的建議,證監會表示,後續將持續督促證券公司合規展業,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券公司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過程中“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且“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與客户簽訂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服務的內容和方式、證券投資顧問的職責和禁止行為”等事項。
關於提高上市公司中介質量,證監會表示,2020年3月1日實施的《證券法》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資格許可,改為備案管理,激發了證券審計市場活力,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由40家增長到今年2月底的57家,審計執業資源供給持續增加,一定程度上將緩解上市(掛牌)公司年報審計壓力。
有網友建議,通過對不同交易場所的上市(掛牌)公司,設置不同的會計年度期間,降低中介機構工作集中度、提高中介機構工作質量。對此,證監會回應,這與我國現行《會計法》規定的“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符,另外,也將降低不同交易場所企業之間尤其是同一行業不同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可比性。
證監會指出,“調整會計年度期間還要綜合考慮其對國民經濟統計、財税等多方面的影響,需要相關部門或單位協調配合以完善配套法規政策。”
“建議提出對造假的上市公司嚴格執行退市制度,與我會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證監會表示,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的基礎性制度,要堅持應退盡退,對嚴重違法違規、嚴重擾亂資本市場秩序的公司堅決出清。
2020年證監會開展了新一輪退市制度改革。11月,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2020年12月31日,滬深證券交易所發佈了修訂後的退市規則。針對過往通過非標審計意見規避退市的公司,增加審計意見類型與財務指標全面組合適用的退市規則,堵住制度漏洞;針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拒不改正的案件,增加直接“紅牌罰下”條款;在保留原有重大違法退市標準的前提下,針對造假金額大、比例高但按原規則不影響上市地位的財務造假案件,增設了“造假金額+造假比例”的退市標準。在退市程序方面,簡化相關環節,提高退市效率。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把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作為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內容,切實強化退市監管力度,加快制定落實投資者保護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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