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銀保監會!你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時隔逾5年,北京金融街15號再度迎來歷史性時刻。5月18日上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揭牌。至此,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正式進入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一行一局一會”為主導的全新時代。從職責劃分上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聚焦於金融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對消除潛在監管空白、化解潛在金融風險具有積極作用。

再見銀保監會!你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揭牌

5月18日,位於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5號的鑫茂大廈門前熱鬧非凡,人頭攢動。這一天,鑫茂大廈南門石獅子身後掛了逾5年之久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換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何立峯,國務院副秘書長丁學東,中央金融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王江,人民銀行行長易綱,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郭樹清,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外匯局局長潘功勝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書記李雲澤出席揭牌儀式。

這也意味着,銀保監會徹底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交棒”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至此,中國金融監管體系進入了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一行一局一會”為主導的全新時代。

今年3月,金融監管領域機構改革“靴子”正式落地。根據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將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監管職責將主要涉及:強化機構監管、功能監管、行為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並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的管理和防範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5月10日下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召開領導幹部會議,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同志宣佈了中央決定:李雲澤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書記。這位“70後”領導曾在國有銀行系統任職25載,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擔任副省長期間,也曾分管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融辦)等單位。

在金融改革方面,李雲澤曾有多次公開表態,談及防範金融風險,李雲澤曾表示,要緊盯重點金融機構加強金融風險防範,加強對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關於私人銀行發展,李雲澤指出,發展眼光並不拘於同業競爭,要敢於跳出銀行間、非銀同業機構間的傳統關係,拓展合作渠道,打開上游資金來源的渠道,開放下游產品配置的渠道,實施跨界資源整合。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指出,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揭牌,標誌着這一輪金融監管體制改革邁出重要一步。正式揭牌之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應根據新變化、新需要,進一步調整優化部門職責和機構設置,推進地方派出機構改革。同時,以此為契機,推動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更好地防範化解區域性和系統性金融風險。本次金融監管體系改革之後,具有中國特色的“雙峯”監管進一步顯露端倪——人民銀行主要負責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和金融消費者、投資者權益保護;證監會負責資本市場監管,增加企業債券發行審核等職責。

金融監管模式邁向新格局

組建“國字頭”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是中國新一輪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從根本上理順了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行為之間的關係。

按照3月公佈的機構改革方案,人民銀行剝離金融控股公司監管和行為監管職能,專注於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監管,作為中央銀行的功能得到進一步強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銀保監會基礎上組建,承擔從人民銀行劃入的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督管理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職責以及承擔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專注聚焦於金融機構監管和行為監管。

證監會由國務院的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劃入國家發改委的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更加專注於資本市場監管,監管的目標更加單一。

縱觀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變化不難發現,解決現行體制存在的交叉監管和監管空白等問題,以提高金融穩定性的目標十分明確。在金融業綜合經營趨勢日漸清晰、不斷深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成為一大重要課題。

星圖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職責劃分上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擁有除證券業外所有金融機構監管權限,覆蓋範圍大於原銀保監會,有助於更好地落實二十大提出的“要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的工作要求,消除潛在監管空白或薄弱環節,更好地化解潛在金融風險。

在植信投資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院院長連平看來,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工作,能夠有效避免中央和地方、多個部門之間多重監管或監管缺失問題,監管範圍覆蓋整個金融領域,分工更為合理,將大大提高金融監管效率。改革將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有效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職責,規範金融市場運行秩序,更好地支持金融創新,控制金融風險。

金融消費者保護“再出發”

近年來,中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等文件相繼出台,但增加金融消費者“安全感”,建立統一獨立的監管主體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2012年,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成立,經歷了多年的演變,其目前的主要職責為:綜合研究金融消費者保護重大問題,擬訂發展規劃和業務標準,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牽頭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協調機制,統籌開展金融消費者教育,牽頭構建監管執法合作和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與此同時,銀保監會與證監會內部也都設有相對應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部門。

三部門均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部門容易造成重複工作、缺乏統一的協調運作的情況。此次監管機構改革大幕,除了提升監管覆蓋性、統一性之外,最大的亮點就是統籌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將此前分散在“一行兩會”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能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從事前防範、事中處置和事後風險保障三方面入手,完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在薛洪言看來,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將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證監會、人民銀行將各自相關職權轉移劃分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助於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內在統一性,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設立是中國在金融同業監管上邁出的一大步,未來已來,在統一監管下,金融市場必定更加規範,更加充滿活力。

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指出,揭牌之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正式運營,新的監管組織架構體系運轉,這樣的機構設置,讓職責更加明確,監管責任更加突出,且本輪將事業編制改為行政編制,未來這些部門更加傾向公平性、合規性考慮,能夠給金融系統帶來更加清晰透徹的監管環境,從而提升中國金融領域的治理能力,完善中國金融領域的治理體系。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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