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經濟週刊
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將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奧利奧關聯公司億滋食品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園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分公司、上海旺旺商貿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萬元或5000元。
新媒體編輯:周瑞峯
一審:周瑞峯二審:孫曉萌 三審: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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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週刊-經濟網訊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將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廣告宣傳、商業展覽、營業性演出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奧利奧關聯公司億滋食品企業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園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車分公司、上海旺旺商貿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萬元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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