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熊英英
近日,證監會官網公佈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引發市場關注。來自山東的70後股民潘日忠,因操縱“天鐵股份”“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等4只股票,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被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億元,並處以2.23億元罰款,共計罰沒4.46億元。據悉,這一案件也刷新了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行為的罰沒金額紀錄。
處罰決定書顯示,為實施操縱行為,潘日忠自行借入部分證券賬户,並通過配資中介董某、王某明配資借入部分證券賬户,共控制並使用“戴某芳”等71個證券賬户。其中,操縱“天鐵股份”使用31個賬户,操縱“嘉澳環保”使用32個賬户,操縱“鼎捷軟件”使用42個賬户,操縱“瑞普生物”使用49個賬户。
以天鐵股份為例,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日忠控制使用31個賬户,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天鐵股份”,先建倉拉抬,再出貨,造成“天鐵股份”股價與大盤指數產生較大幅度的偏離。同時,潘日忠還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户之間進行交易,2019年1月31日,賬户組對倒量佔天鐵股份市場競價成交量最高達到12.14%。
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3月1日,潘日忠採用上述多種手段影響“天鐵股份”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3745.05萬元。
此後,潘日忠又通過類似手段,操縱“嘉澳環保”、“鼎捷軟件”、“瑞普生物”三隻股票,分別盈利3364.43萬元、1.33億元、1937.42萬元。
證監會認為,潘日忠的上述行為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具有操縱市場的主觀意圖,對於當事人提出不具有操縱證券市場的故意,文化程度不高等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根據其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潘日忠沒收違法所得共計223272994.82元,並處以223272994.82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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