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個體户被罰5萬多的税款,買個深刻的教訓老闆和會計以後千萬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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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説註冊個體户沒有強制要求刻章,沒有要求開對公賬户…而且還聽説可以不記賬?免繳税?還能避開工商、税務部門的審查?這説法靠譜嗎?
1
當然不靠譜!
然後,你是不是還執迷不悟,覺得這不關你的事?因為你是個體户。
只想説,個體户“特殊”呀?個體户就不用記賬報税了?
然後,小編想知道,是誰告訴你個體户不用記賬報税的呢?
再來看看徵管法第二十二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税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上面清清楚楚的説明了領取了營業執照在15天內,就要設置賬簿,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個體户不用記賬報税呀…
也就是説不管你是個體户還是公司,都必須要記賬,要報税。
2
只是因為沒建賬
個體户被罰五萬多的税款
説到這裏不得不把前兩天遇到的一個讀者的真實案例拿出來説説了,這樣大家可以更清楚個體户要不要記賬報税的重要性了!
再來看看,從12年註冊到18年總計66個月,補交的税款51810,五萬的的罰款對於一個個體户來説可不小了。這個老闆跟很多人有一樣的誤解,都以為個體工商户不用記賬報税,但現實總是很殘酷的!
還有的老闆認為,我還沒開始經營啊,更沒有開票,這總不用記賬報税了吧?
NO!NO!NO!沒經營,沒開票,並不是你不用記賬報税的藉口。
你的個體户或公司成立以後,不管經不經營,開不開票,那都得開始記賬報税,建立賬本,履行“納税申報”義務。否則,如果你不但不記賬,也不報税,並且還超過6個月都未經營的,你將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個月後你的營業執照也已經被吊銷了…
所以説,不管你是個體户還是公司,都要肩負起國家税務的責任,不管是記賬還是報税都不可偷懶。
3
税局最新文件
再次強調個體户也要建賬!
附件四:個體工商户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節選)
(2006年12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令第17號公佈,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修改部分税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第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户,應當設置複式賬:
(一)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税應税勞務的納税人或營業税納税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務機關確定應設置複式賬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户,應當設置簡易賬,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複式賬:
(一)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税應税勞務的納税人或營業税納税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税納税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國家税務總局發佈的《個體工商户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所以哪些個體户不建賬的説法,到底聽誰説的?個體户可以不記賬?免繳税?還能避開工商、税務部門的審查?簡直就是無稽之談啊!
《個體工商户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個體户可以不記賬?免税?
切勿再輕信謠言!
1、“不記賬”之説
《個體工商户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個體户也得建立賬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賬本一樣。如果實在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户,也得經過税務機關批准,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
當然《辦法》裏也説了:個體户可以聘請會計代理記賬機構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事宜。
這是指的個體户月收入3萬元以下可以免增值税,具體啥意思?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2019年第4號公告::
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含個體工商户及臨時税務登記中的個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按月申報的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或者按季申報的不超過30萬元(含30萬),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税優惠政策。
地税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為增值税的附加税隨着也會免。
這裏要注意上面提到的優惠政策,只適用於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不論你是個體户還是企業,如果是一般納税人,那這些免税政策,和你一點兒關係也沒有……
況且,除了增值税之外,公司要交企業所得税,而個體户要交個人所得税,稱之為“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性質都是一樣的。敢問,個體户哪兒免税了?
而且,如果你不記賬、不報税,咋證明你月收入3萬以內呢?咋享受優惠呢?報税不等於就要交税,所以要記賬,要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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