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5月2日消息,浦發銀行(600000.SH)總行一名產品經理的受賄細節,近日被一份裁判文書曝光。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近披露的一起案件顯示,浦發銀行總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管理處產品經理張玉東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向他人索取賄賂。3年時間,他非法收受他人賄賂200多萬元。最終,張玉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圖據東方IC
裁判文書顯示,出生於1984年的張玉東,從2017年至2019年期間,利用負責“星和結構化債券投資”、“上海證券海銀心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浦興年年利”等系列金融產品的引入、發行、運營的職務便利,先後多次受賄,共計受賄205.371萬元。
裁判文書網披露了張玉東6起受賄細節。
其中,張玉東按照浦發銀行總行私行部產品管理處副處長魯某(另案處理)的要求,為魯某的特定關係人劉某1謀取利益,提出讓上述相關金融產品的管理人或投資顧問公司購買劉某1所指定的奧園地產、融信地產等公司債券,先後3次非法收受劉某1給予的賄賂共計22萬元。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從受賄的由頭來看,張玉東除利用職務之便主動索賄外,還以舉辦業務研討會等名義索賄。天風證券資產管理分公司銷售總監陳某、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級銷售經理劉某2、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管部總監田某、德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資管部高級經理李某1等分別向張玉東行賄。
為了保險起見,張玉東在另外兩起受賄中,還通過其朋友分別收受現金8萬元、50萬元。
2021年10月8日,張玉東主動到上海市寶山區監察委員會,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同日,他被採取留置措施,後於今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1月14日被逮捕。
今年2月14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張玉東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向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張玉東在擔任浦發銀行私人銀行部產品經理期間,利用負責金融產品的引入、發行、運行工作的職務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應予處罰。
最終,張玉東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同時扣押在案的贓款,依法沒收。
紅星新聞記者 李偉銘 李晨
責編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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