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礦資源實控人違規減持收警示函 3年時間累積減持比例達7.7%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財經

近日,北京證監局對中礦資源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劉新國出具警示函。

經調查發現,中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色礦業”)自2018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22日的三年期間,因被動稀釋和主動買賣公司股票,中色礦業、劉新國及中礦資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一致行動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下降:由28.41%下降至20.71%,累計減少比例為7.70%。

中礦資源的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中色礦業、劉新國在持股比例減少達到5%時,並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亦沒有及時編制、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這一系列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中色礦業、劉新國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決定》要求中色礦業、劉新國務必要遵守資本市場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違法違規交易。

據悉,中色礦業曾在今年6月29日,就同一問題收到了深交所開具的監管函。監管函中指出該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20年修訂)》相關規定。另外,深交所要求中色礦業應及時整改,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