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內近40家上市公司獨董辭職,被稱新“高危職業”:需承擔極大法律風險

不到兩週,A股不少公司出現了獨董“辭職潮”,這一幕也是讓網友調侃獨董成“高危職業”。

在康美藥業虛假陳述責任糾紛集體訴訟案中,5名獨立董事承擔數億元連帶賠償責任。自“康美案”11月12日一審宣判後,已有ST天潤、光弘科技、富春環保等公司對外披露了補選獨董公告,涉及邵鐵瑞、黃豔豔、吳肯浩等多人。

本週(11月22日至23日),西藏珠峯、萬潤股份、*ST天首、*ST遊久、安正時尚、ST星源6家上市公司發佈公告,共7名獨立董事辭職。

據統計,11月以來,A股共有39家上市公司公告獨立董事辭職。

月內近40家上市公司獨董辭職,被稱新“高危職業”:需承擔極大法律風險

據報道,A股獨董制度自2001年設立以來,已經歷了20年的大發展,此前經歷了兩次獨董辭職潮。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滬深兩市有將近300名獨董辭職;2015年11月27日至12月底,共計有274位獨立董事離職。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並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一位從某福建上市公司辭職的不願具名的獨董告訴中新經緯,獨董是一份兼職的工作,只是拿點薪酬,不能持有公司股份。

據統計,2018年至2020年,A股每年獨董辭職的人數分別為503人、497人、679人。雖然尚未到年末,但今年年內已有近700名獨董宣佈辭職,達到近幾年的高峯。

據瞭解,董事責任保險,是保障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管理職責時面臨的潛在個人責任風險。通常,當被保險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公司管理職責過程中,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為不當而被追究個人賠償責任時,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該董事或高管在責任抗辯過程中所支出的相關的法律費用,同時,也代為償付其應當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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