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銀行不得利用價格手段開展不正當競爭
為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改善人民羣眾金融消費體驗,銀保監會近日發佈《關於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不得利用價格手段開展不正當競爭,不得對服務項目重複收費等。
意見要求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服務價格實施統一歸口管理,規範服務流程,優化系統控制,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分支機構的授權管理和行為管控,強化內部審計監督作用。此外,強調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服務過程中要遵循適當和匹配原則,向客户推薦適當的服務,做到服務價格與實際服務內容相匹配。
意見要求,銀行不得利用價格手段開展不正當競爭;對於融資類業務,不得未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取費用;在設置價格區間時,不得過度擴大上下限間隔、規避價格管理要求;在基於外部成本定價時,不得收取顯著高於外部服務價格標準的費用;不得對服務項目重複收取費用,或以降價為由降低服務質量或數量。
意見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適當減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羣體的基礎銀行服務費用,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等市場主體實施差異化定價和服務優惠,合理確定專項資金扶助保障領域服務價格,適度減少賬户管理及維護等服務項目收費。
意見將於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記者李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