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股票打新的中籤率,把他人賬户拿來用?這種操作或行不通了

在A股市場上,無論是股票打新還是可轉債打新,都是比較容易賺錢的,唯一的缺點就是中籤率太低。因此有人為了提高打新的中籤率,就會借用他人的賬户來參與打新,畢竟參與的賬户越多,就越有機會中籤。然而,這種做法其實是違規的,一旦被發現,可能就會遭到法律處罰。

為提高股票打新的中籤率,把他人賬户拿來用?這種操作或行不通了

近日,一份有關借出股票賬户的民事判決書引起廣泛關注。該案中的原告,出資3200萬從作為配資方的被告手上,拿到一定比例的配資以及5個股票賬户。然而之後被告卻想私吞這筆資金,悄悄修改了股票賬户的密碼,並拒絕歸還原告的錢,結果就被原告告上了法庭。

根據一審決判,被告必須歸還原告的3200萬本金,加上利潤、利息共計3400萬,這樣的判罰並不讓人意外。不過除此之外,對於借出股票賬户的5人,也要承擔被告清償不足部分的補償責任,就是説被告如果沒那麼多錢還,剩下的將由股票賬户的借出人來還。

為提高股票打新的中籤率,把他人賬户拿來用?這種操作或行不通了

此案中,股票賬户的借出人看起來有點冤,因為他們並沒有參與被告的犯罪行為,甚至對於被告與原告的交易都不知情,卻被判有補償責任。然而,如果是根據新版的證券法規定,這幾個股票賬户的借出人就不無辜了。

根據新證券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户從事證券交易。”因此這5名股票賬户的借出人是明顯存在過錯的。5名股票賬户的借出人辯稱自己沒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只是因為沒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已。

這一個案件的判決,可以説是起到了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因為相信現在把股票賬户借給他人炒股或借他人賬户炒股的大有人在,這部分人如果再不收手的話,就面臨着被處罰的風險。

為提高股票打新的中籤率,把他人賬户拿來用?這種操作或行不通了

其實,新版證券法規定不能借出或借用股票賬户炒股,對普通散户來説是一種保護。因為股票市場上有借用他人賬户炒股需求的,主要為兩類人。一類為莊家,為了規避監管需要把資金分散到多個賬户中;另一類就是證券從業人員,因為自己不能開證券賬户,想炒股只能借用他人的賬户。

而這兩類人從事股票交易,就容易讓普通散户的利益受損。莊家自然不用説,其存在就是為了割散户的韭菜,而證券從業人員則更容易接觸到內幕消息,從事內幕交易同樣也是損害普通散户的利益。

當然,除了以上兩類人之外,肯定還有其他借他人賬户炒股的人,甚至普通散户中也大有人在,比如上方説的為提高新股或可轉債打新的中籤率,也可能會借他人的股票賬户。有人或許會問,自己如果只是拿着家人的賬户炒股,算不算違法呢?

新版證券法對於借出或借用股票賬户的定義,並沒有區別借出或借用賬户的人是誰,也就是説,就算是借用家人的賬户炒股,也是違法的。其實想想也對,如果説借用家人的賬户炒股不算違法,那就完全可以規避這條法律的約束,同時也意味着這條法律規定就沒有意義了。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102 字。

轉載請註明: 為提高股票打新的中籤率,把他人賬户拿來用?這種操作或行不通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