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20年4月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統計數據報告
初步統計,4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265.22萬億元,同比增長12%。其中,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為160.45萬億元,同比增長13.1%;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為2.42萬億元,同比增長12.6%;委託貸款餘額為11.3萬億元,同比下降6.1%;信託貸款餘額為7.43萬億元,同比下降5.8%;未貼現的銀行承兑匯票餘額為3.41萬億元,同比下降14.1%;企業債券餘額為26.07萬億元,同比增長19.4%;政府債券餘額為39.64萬億元,同比增長15.2%;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為7.51萬億元,同比增長6%。
從結構看,4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60.5%,同比高0.6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摺合人民幣餘額佔比0.9%,與上年同期持平;委託貸款餘額佔比4.3%,同比低0.8個百分點;信託貸款餘額佔比2.8%,同比低0.5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兑匯票餘額佔比1.3%,同比低0.4個百分點;企業債券餘額佔比9.8%,同比高0.6個百分點;政府債券餘額佔比14.9%,同比高0.4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餘額佔比2.8%,同比低0.2個百分點。
注1: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餘額。數據來源於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銀行進一步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將“國債”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與原有“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合併為“政府債券”指標,指標數值為託管機構的託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中的“企業債券”統計,將“交易所企業資產支持證券”納入“企業債券”指標;2018年9月起,人民銀行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2018年7月起,人民銀行完善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方法,將“存款類金融機構資產支持證券”和“貸款核銷”納入社會融資規模統計,在“其他融資”項下單獨列示。
注3:文內同比數據為可比口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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