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新及控股股東、實控人等被公開譴責 去年鉅虧近20億
8日,上交所公佈〔2020〕54號紀律處分決定書,對*ST中新及控股股東、時任董事長暨實控人陳德松等進行公開譴責;一併收到紀律處分的還有關聯方及相關責任人。
兩大違規事項
上交所表示,經查明,*ST中新,控股股東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關聯方中新國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浙江新世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事項:
一是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違規佔用公司鉅額資金。
2019年4月30日,*ST中新披露的2018年度審計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及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金佔用專項説明顯示,在未經正常審批程序、無實際採購合同及未履行必要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下,將資金支付給供應商、勞務公司及部分個人,且供應商、勞務公司及部分個人將收到的資金又劃轉給控股股東中新集團、關聯方中新國貿、浙江新世紀,造成大額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本金共計10.07億元。
其中,2018年期間佔用金額為6.98億元,佔2017年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46.66%,佔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49.75%。2018年期末佔用資金餘額為5.33億元,佔2017年末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35.63%,佔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37.99%。2019年1月1日-4月26日佔用金額為3.09億元,佔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22.02%;佔用餘額為1.39億元,佔2018年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9.91%。
截至目前,上述佔用資金仍未歸還。年審會計師據此對公司2018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出具否定意見。自2019年5月29日起,公司股票因上述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行為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二是未及時披露業績預虧公告。
2019年4月29日,*ST中新披露了2018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8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虧損,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000萬元至-8500萬元。4月30日,公司披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2018年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7846萬元。
在2018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的情況下,*ST中新未按照相關規則要求在2018年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明確市場預期,遲至2019年4月29日才披露業績預虧公告。公司業績預告披露不及時且嚴重滯後。
上交所指出,*ST中新內部控制運行失效,存在重大缺陷,導致發生資金佔用違規行為;在業績發生虧損的情況下,公司未及時披露業績預虧公告且嚴重滯後。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
對中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中新集團,關聯方中新國貿、浙江新世紀,時任董事長暨實際控制人陳德松,時任總經理暨實際控制人江珍慧,時任財務總監姚仁健、許俊飛予以公開譴責;
公開認定陳德松、江珍慧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對時任董事會秘書盛偉建,時任董事朱彬彬、林玲,時任獨立董事兼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任增輝,時任獨立董事項振華、陳建遠予以通報批評。
此前已被立案調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6月4日晚間,*ST中新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而在5月11日晚間,*ST中新及控股股東中新集團就已經收到了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浙江證監局指出,*ST中新存在的問題包括兩點,一是截至2019年年報出具日,*ST中新被控股股東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6.62億元,目前尚未歸還。上述事項未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是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2月3日,*ST中新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7億元至-9.9億元。4月29日,《2019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中,*ST中新將這一數據修正為-18億元至-23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ST中新是一家智慧顯示終端原始設計與研發製造商,專注於智能電視、商用顯示器、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智能電子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
財務數據方面,2019年,*ST中新實現營業收入4.91億元,同比減少92.7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9.52億元,虧損同比擴大2387.15%。*ST中新稱,淨利潤同比大降的主要原因為:公司出現流動緊張,銷售下降;延期交貨及品質原因,客户要求賠償,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計提減值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