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責任不清 中小股東意見分化

從2019年1月披露債券違約至今,*ST康得的命運可謂是波詭雲譎。

今年8月3日~5日,*ST康得第二次聽證會在北京進行。聽證會上,稽查人員與*ST康得雙方就證明外銷虛假利潤金額的證據是否充分和是否存在不予行政處罰的情節展開激烈爭論。

8月25日,*ST康得股東朱永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根據證監會方面的兩次通報、兩次聽證會、相關公告披露、法院裁判文書以及個人調查,他認為*ST康得原董事長鍾玉在“康得新造假”之下,掩蓋了“掏空康得新”的事實。

據悉,朱永國歸集了千餘名中小股東股份,截至*ST康得2019年股東大會前,股份歸集超過4%。然而,朱永國提交的三份臨時議案卻在股東大會上全部被否。

記者注意到,股東大會上,部分中小股東與公司管理層之間爆發了言語衝突。

部分散户召開股權歸集交流會

此前公司公告顯示,*ST康得在股東大會前的7月31日和8月12日披露收到朱永國、康得新路商務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十餘份臨時提案,後者稱受到合計持股超過3%的*ST康得股東委託。

但最終,只有《關於立即免去紀福星非獨立董事職務的提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選舉朱永國為非獨立董事的提案》和《關於修改第一百四十四條將監事會調整為3至5人的提案》得到*ST康得董事會同意進入投票環節。

對此,公司董事會方面稱,其他議案不予提交的理由主要為涉及事項不屬於股東大會決議的職權範圍、議案事項表述不明確、議案事項不具備可操作性等。

彼時,朱永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他用自己和親屬的多個賬户持有*ST康得股票約4萬股,個人持股比例並未超過3%,而是歸集了千餘名中小股東的股權,這些中小股東授權給他提交臨時議案。

其實,從2019年10月開始,朱永國等一批*ST康得中小股東就開始進行股份歸集,在去年12月份,股份歸集超過1%。截至今年8月25日,股份歸集超過4%。“整整四大箱材料,一千多份股權證明、身份證明、股權委託書,都是全國各地的股民郵寄過來的。”一位參與其中的股民説道。

8月25日下午,朱永國與參與歸集的部分股民自行召開了《康得新股權歸集行權通報會》,向與會股民和媒體記者説明了組織此次會議的目的和任務,包括歸集進展、股東大會臨時提案、投票策略以及與上市公司的溝通情況等。

“撕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責任不清 中小股東意見分化

8月25日,朱永國等股民召開股權歸集行權通報會

朱永國稱,此前外界流傳的部分信息存在謬誤,*ST康得原董事長鍾玉及大股東康得集團並非虛增利潤那麼簡單,實為侵佔、掏空了上市公司資金。會上,朱永國方面還羅列了17條證據清單並提出4項訴求,即“查清税務和地下錢莊、查清北京銀行責任、查清康得集團侵佔,破除退市風險”。

然而,這一場通報會在*ST康得所在地張家港市開展得並不順利,負責聯繫酒店、會議場地的股東稱,他們聯繫了3家酒店,卻都被酒店以裝修、停電等理由拒絕,最後離開張家港,趕到無錫某酒店開會,但也未逃過“停電、退場地費”的情況。

一位組織者稱,他們打印了邀請函,希望張家港保税區政府、公安經偵、證監會、中小投服、深交所和江蘇證監局等官方人士參與旁聽,但當日在當地的遭遇讓他們很失望。

三項臨時議案全部被否

“我的目的是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恢復公司獨立性,清算以前的責任,保持上市地位,為將來進一步發展打下基礎。同時,我覺得要從頭到尾改造企業文化,因為它是説假話而栽倒的,所以它必須要從做真人、辦真事、説真話起步。”朱永國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道。

然而,現實卻並不理想。8月26日,*ST康得召開2019年股東大會,會議將朱永國代表4%中小股東提交的《選舉朱永國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關於立即免去紀福星非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關於修改第一百四十四條將監事會調整為3至5人的提案》三項臨時議案全部否決。

對此,朱永國稱,他不承認敗選,也不認同大股東的投票權合法,“因為大股東、二股東破壞上市公司獨立性,把公司掏空了,居然還可以投票,從而阻止對他們索賠。大股東作為過錯方應該被紅牌罰下,卻仍在左右受害公司的命運,這樣的規則是不公平的。”

資料顯示,公司董事紀福星為康得新大股東康得集團的代表董事,周晶為公司第二大股東中泰創贏此次提名的董事候選人,後者在投票中戰勝了朱永國順利當選董事。值得注意的是,三項臨時議案在總表決同意股份數低於反對股份數的情況下,中小股東同意股份數均大於反對股份數。

會後,朱永國表示,他們將從三個方面繼續努力。一是選擇合適的時機進一步擴大股份歸集,對大股東等形成威懾,還可以對董事會、監事會和公司日常事務提出監督;二是成立法律小組,對北京銀行、康得集團起訴;三是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下來後,可以據此通過特別代表人訴訟制度或集體訴訟制度,向鍾玉、徐曙個人起訴。

不過,朱永國並非沒有對手。一位自稱是*ST康得中小股東中反對歸集股權一方的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所謂北京銀行、康得集團承擔責任都是表象,鍾玉主觀上是為了攻克關鍵技術與國家戰略產業佈局而調用了上市公司資金,客觀上傷害了上市公司。

“撕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責任不清 中小股東意見分化

上述人士稱,康得新事件符合《證券期貨行政和解實施辦法》的精神,行政和解才能避免對中小投資者、上市公司和國家戰略新材料產業繼續造成傷害。

122億北京銀行存款之謎

此外,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朱永國表示,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將*ST康得的資金轉入大股東康得集團賬下後,資金就脱離了上市公司的控制。該筆資金丟失責任、資金去向的舉證責任都在於康得集團和北京銀行。

資料顯示,2019年1月22日,證監會對*ST康得下發《調查通知書》,並於2019年7月5日和今年6月28日兩次下發《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累計虛增利潤總額達115.3億元;還涉嫌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為。

不過,在第二次調查報告中,證監會刪去了“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新增了“銀行存款餘額存在虛假記載”。而且此次聽證會上,證監會並未回應上述事項和中小股東關心的北京銀行是否違規劃轉122億元存款等問題。

其中,後者與*ST康得此前披露大股東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密切相關。在2019年股東大會後密集披露的《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中,獨立董事亦認為證監會兩次表述各有不同,無法準確核實相關事項,無法作出準確判斷。

往前追溯,2019年4月29日,*ST康得時任三名獨立董事對2018年年報中顯示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存款餘額有122億元表示質疑,原因是這筆存款既不能用於支付也無法執行。

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詢證函回函則顯示,“銀行存款該賬户餘額為0元,該賬户在我行有聯動賬户業務,銀行歸集金額為122億元”,此事頓時引發軒然大波。

2019年5月7日,*ST康得回應深交所關注函時稱,控股股東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主要內容是賬户資金採取實時集中方式。意為子賬户收款,資金歸集到康得集團賬户下;子賬户付款,康得集團賬户向其撥付資金,同時扣減該子賬户上存資金餘額。

對此,從2019年5月14日開始,*ST康得向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謀求子賬户的獨立性,但被後者拒絕,隨後雙方展開法律交鋒。

朱永國表示,從後續披露的結果來看,證監會與法院方面分別對*ST康得和康得集團作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定。

根據其提供的證據,2019年12月12日,證監會稱,康得新利用大股東康得集團與銀行簽訂的協議,實時歸集、統一調配上市公司資金和相關公司資金,將資金通過康得集團經中間商多道流水轉至“虛假客户”,再以銷售回款的形式回到康得新。

“撕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責任不清 中小股東意見分化

另一方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的,擔保期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2月25日。

截至8月20日,*ST康得尚未結案被起訴類案件共360起,其中被訴金額5000萬元以上的56件、1000萬元以上的78件、勞動糾紛140件、其他小額訴訟142件。累計涉及影響金額111.6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比例為約97.37%。

此外,證監會調查顯示,*ST康得子公司光電材料分別在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與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簽訂了3份《存單質押合同》;2018年9月27日,光電材料與中航信託簽訂《存單質押合同》。

前述《存單質押合同》均約定以光電材料大額專户資金存單為康得集團提供擔保,2016年~2018年擔保債務本金大致相同,有近15億元。對此,證監會分別對上市公司和鍾玉等人進行處罰。

朱永國在通報會上稱,彼時,*ST康得、康得集團、光電材料等都是由*ST康得原董事長鍾玉主持,其主導了相關違規質押、擔保合同的簽訂。朱永國與其他幾名股東此前已經向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廈門監管局舉報。

“撕裂”的康得新:上市公司責任不清 中小股東意見分化

對此,銀保監會北京監管局回應稱,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作為募集資金的監管銀行,未履行資金監管方的職責和義務,對相關違規質押擔保行為未進行必要的審核把控。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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